(三)毛光烈副省长担任主要负责人的省级议事协调机构。
1.省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 组长:毛光烈;
2.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毛光烈;
3.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 组长:毛光烈;
4.省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协调小组 组长:毛光烈;
5.省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毛光烈;
6.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毛光烈;
7.省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 组长:毛光烈;
8.省煤电油运协调工作联席会议 召集人:毛光烈;
9.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 组长:毛光烈;
10.省科研机构创新基地(科技城)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毛光烈;
11.省知识产权领导小组 组长:毛光烈;
12.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省初选委员会 主任:毛光烈;
13.省消防安全委员会 主任:毛光烈;
14.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毛光烈;
15.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毛光烈;
16.省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毛光烈;
17.省“腾笼换鸟”工作协调小组 组长:毛光烈;
18.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浙江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毛光烈;
19.省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协调小组 组长:毛光烈;
20.省成品油价格调整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毛光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