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6月21日讯(记者 施宇翔 通讯员 尚法)开过网店的人都知道,买家给予的“好评率”是维系一家网店声誉的重要途径。但卖家如果遇到只给“差评”又不买东西的买家就要头疼了。
去年6月份,不少淘宝网上的卖家就遇到了这样一批“恶意差评师”,他们向卖家表示如果发货就给予差评、不发货就投诉,只有向他支付一定钱款,才同意关闭交易。
他们的行为已经涉嫌敲诈勒索罪,今天上午,杭州上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全国首例淘宝“恶意差评师”案,12名“恶意差评师”被告上了法庭。
12名被告中最小的只有19岁,还有几名被告本身就是淘宝店主。
25岁的杨某是这被告的“老师”,去年6月,杨某通过网络QQ群、YY平台等聊天工具,分别与其他11为来自不同地方的人联系,让他们配合自己,以从事“网络差评师”的方法敲诈勒索淘宝网店卖家。
杨某教授他们作案的方法。由“网络差评师”在淘宝网上向某个网店卖家恶意下单,而后由杨某通过QQ、阿里旺旺等网络聊天平台与该卖家“谈判”。
法庭上,杨某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并不承认。
他提出,自己并没有给过任何人差评。
公诉人询问,难道你是真的想购物?
杨某称是真心购物,但又不能记起自己购得的任何一件商品。
另外,杨某还辩称是卖家主动和他联系的,他本人没有向被敲诈的网店下单,因此不构成敲诈勒索。
虽然杨某百般辩解,公诉机关还是掌握了杨某犯罪的事实。
其中一名被害人方某向公安机关提交了自己与杨某的网络聊天记录,从中可以明确发现,杨某多次提出不给钱就要给差评,让其网店无法经营,因此方某不得不“就范”。
另外,其他几名被告向法庭坦诚是小杨教授他们如何做差评师。
被告人周某自己就是一位淘宝店主,但因为生意不好,就跟着杨某做起了“恶意差评师”,周某表示,看到杨某做得“风生水起”,就鬼迷心窍地跟着做了。
公诉机关指出,半个月的时间里,杨某等12名被告作案14起,最高的敲诈了325元,最少的敲诈100元,受害人遍布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温州等地。
公诉机关认为,杨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74条,遂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将于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