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9日讯
(记者 陈中志)广泛的信誉是企业的立足之本。近日有浙江企业投诉,称""我查查""涉嫌敲诈,利用收集企业负面信息,胁迫企业开展合作。就此事件,"我查查"陈姓负责人此前回应称,公司没有敲诈,财务并没有收到一分钱,另外有人也提供了浙江某企业完整的复检报告。
然而记者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我查查"相关负责人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会员商户可以利用发布平台提升企业荣誉,也可以自检来删除负面信息,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嫌疑。
推荐阅读:删除不良信息要交费 浙企投诉"我查查"涉嫌敲诈

"我查查"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张经理展示合同
合作要签一份秘密合同
"我查查"称定期监控合作单位负面评论
在"我查查"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商务经理张经理介绍,称"我查查"用户量今年2月份己经突破了一亿,在这样一个平台上,质量不合格的负面信息对企业的杀伤力不言而喻,要把负面信息都屏蔽掉、消掉,则需要与"我查查"建立合作。“如果你要合作的话,合作模式你可以看一下。我们跟商户,就是经销商、厂家,建立一个认证商户,你可以在我们平台上发布你们的信息。”
张经理展示了一份秘密合同,记者看到,合作分金卡和银卡。银卡收费是1.3万,金卡是3.3万元,一年期的合同。条码数量超过10个以上的,合作费用还需要增加。
"我查查"秘密合同条款
这份秘密合同条款上明确写着,加入"我查查"商户,可以将会员单位的产品合格质量报告、企业荣誉等正面报道在“质检”栏目进行展示,提升企业知名度。
另外,张经理一边介绍一边给记者演示着,“好比这个水杯他有条形码,他用手机一查,我们合作之后,这个水杯的价格、规格、品名还有厂商的商户数据、地址、网址链接等等。包括企业的荣誉,或者一些企业的质量方面的正面报道,都可以扫出来。”
对于质监局等政府机关通报的商品质量不合格信息,会员商户只要提供该商品最新、最权威的质量检测报告(抽检、自检、送检均可)给"我查查"进行资格审查,就可以对该消息进行下架(即删除)。
张经理说,在评论板块,"我查查"也可以对涉及合作单位的负面评论进行监控,“第一次审查是系统自己审查。凡是带脏话的,或者恶意攻击的,首先系统会智能地跟微博似得自动屏蔽掉。剩下一部分是人工每天定期去看一下。”他还提示说企业可以组织员工自己上去发好评,并说这是互联网行业潜规则。
"我查查"公司
放大企业负面信息
哪个部门给予"我查查"公司这样的权利
虽然"我查查"商户服务介绍资料说,"我查查"致力于开发和运营移动互联网应用与服务——为手机用户提供基于条码的信息搜索、展示、互动服务。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主要靠搜集厂家和商户的负面信息,集中在平台进行曝光,胁迫企业加入会员。鉴于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强大的数据平台,以及"我查查"突破一亿的用户量,商户的任何负面信息都会在这个平台上被放大,迫于这样的压力,广大商户们只有选择与"我查查"合作。
有一家食品企业向浙江在线记者反映,"我查查"发布信息时候故意扩大质量不合格信息面,该公司只有一款产品被抽查不合格,但是"我查查"在发布信息时却将这一个不合格信息关联到了该企业生产的所有产品的条码上,导致顾客只要扫描公司任何一个产品的条码,负面信息都会显示出来,给企业声誉造成了巨大影响。
这位企业负责人还说,国家编码中心在给企业授码时还要征求企业意见,是否愿意公开信息,只有企业同意了才能公开,国家机构尚且如此尊重企业信息发布权,"我查查"作为一家企业,有什么权力擅自公开搜集发布企业的条码信息和相关信息?
“到底是哪个部门给予"我查查"公司这样的权利?”
这位负责人气愤地说,因为我一个产品不合格,况且已经整改过了,"我查查"公司把我公司所有条码的查询都列出被抽查不合格的霸道信息,而且表示可以向"我查查"公司通过一定办法消除,到底是什么目的,这样的一个公司到底归哪个部门管?
法律专家解析
"我查查"涉嫌不正当竞争和敲诈勒索
"我查查"的这种行为是否合理合法?浙江在线记者采访了有关法律专家。
专家认为,"我查查"搜集有关公司和产品在质量和诚信方面的负面信息,利用商品条码信息平台展示给消费者,应该是一件好事,起到了一定的保护消费者的作用。但是,这种信息搜集展示的前提是客观公正公开,必须有一个符合国家法律要求的统一的、规范的、透明的信息搜集、发布和处理原则,所有企业和产品都要按照一个规则处理。
如果给钱就删除负面信息,这就构成了敲诈勒索。如果对不同企业采取不同的方式,例如有意识屏蔽自己合作伙伴的负面信息,这就构成了不正当竞争,相关企业可以起诉"我查查"维护自己的权益。
浙江楷立律师事务所律师夏晶晶认为,"我查查"如果选择性发布企业相关信息,假设因为收钱就屏蔽部分企业的不良信息,代之以赞美性的宣传而不加以说明,这样就会误导消费者,涉嫌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