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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陈竺副委员长率队来浙开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执法检查
浙江企业创新能力居全国第2位
2016年08月27日 13:34:17 来源: 浙江在线 浙江日报记者 廖小清 浙江在线记者 董洁

  浙江在线8月27日讯(浙江日报记者/廖小清 浙江在线记者/董洁 通讯员/程远远)8月22日至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陈竺副委员长率执法检查组在浙开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执法检查,推动法律的有效实施,进一步打通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渠道,促进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科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在浙期间,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全省贯彻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情况汇报,并赴宁波、嘉兴、绍兴等地开展实地检查。据介绍,“十二五”期间,我省科技进步贡献率达57%,5年提高6.4个百分点;获得国家科技奖励的项目149项,居全国前列。目前,我省区域创新能力居全国第5位,综合科技进步水平居第6位,企业创新能力居第2位,知识产权和专利综合实力均居第4位,被列为全国首批技术创新工程建设试点省、全国首批创新型省份试点。接下来,我省将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认真贯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法律法规,努力打造“互联网+”世界科技创新高地,力争到2020年,全省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5%。

  执法检查组对我省贯彻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情况表示充分肯定,认为我省在强化企业主体地位、促进科技成果与市场对接、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优化政府服务以及营造创新创业环境等方面积累了很好的经验做法,值得进一步总结推广,并希望浙江准确把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让科技成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反哺于科技本身,使之成为源源不断的创新动力;扎实做好法律实施的各项工作,让更多更好的科技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生产力。

标签: 人大;执法检查 责任编辑: 王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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