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8”迪吧、“0574”龙虾馆、“365”茶馆……各类以数字为主的店名招牌频频出现在甬城街头。然而,记者昨天从工商企业登记部门采访了解到,目前我国法规仍不允许用阿拉伯数字作为企业字号。
数字店名招牌频现街头
据海曙工商分局企业科日前作出的统计显示,仅海曙区,目前在企业字号中以数字为主(中文大写的数字)的,至少已有十多家。江东也有十五六家。一些注册登记窗口的工商人员也告诉记者,在企业注册登记大厅内,前来注册经营主体的创业者询问有关数字入字号问题的人,近年来也呈越来越多之势。
在街头,“A8”(酒吧),“121”(百货公司)、“37℃”(发意工作室)、“1+1”(餐馆)、“258”(餐馆)等数字频频映入眼帘。
“我们当时也没有考虑那么多,这招牌是一下子想出来的,觉得朗朗上口,简洁,又有新意,于是就用了。”“0574”龙虾馆的王石经理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说。
阿拉伯数字不能入企业字号
尽管数字入店名招牌渐成时尚,然而,一些坎却仍然没有过。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些以数字为主的店名招牌,其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却根本与这些数字无关。如“348”、“0574”等等。另一方面,许多以数字作为店名招牌的经营单位招牌上写阿拉伯数字,登记中却是中文大写。
为何会出现这种现象呢?市工商局企业注册登记处介绍:《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五款曾作明确规定:汉语拼音字母、数字不得作为企业字号内容。“这就是我们不允许创业者使用阿拉伯数字作登记名称的原因,如有人坚决要用数字,我们就建议用中文大写的。”企业注册登记窗口一名工作人员这样对记者说,他认为,“在这种情况下,目前甬城街头使用阿拉伯数字作为店名招牌的其实都是不规范使用。”
好的数字可尝试注册商标
在店名招牌中使用数字值得提倡吗,国家对于企业名称登记的管理是否应当“与时俱进”,放宽或允许数字入字号呢?
对于这一问题,记者采访发现,按《企业登记管理条列》规定,阿拉伯数字不能入字号,但经营者若实在需要使用数字,可以尝试进行商标注册。
记者昨天从市商标事务所了解到,国家法规不限制数字作商标使用。在事实上,目前我国把数字注册为商标的已经有很多,据数据库查询,仅在第43类(餐饮服务类)上,尾数为“8”的数字商标目前国内就已有243个。在我市,也已经有不少单位个人把数字注册为商标,如“81890”,目前已被作为商标全类注册,另外“A8”、“348”等也正在试着进行商标申注。
一些未注册商标的阿拉伯数字店名,所使用的企业将很难得到相应的权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