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可以擅自调整行程吗?自费景点门票价格虚高能否退钱?昨天,浙江省旅游质量监督所所长吴建芬说,发生以上情况造成损失的,消费者都可以要求赔偿。
调整行程的损失可获赔
多数旅行社在行程表中,都会标注一类注意事项:“旅行社在不降低服务标准及不减少景点的前提下,有根据实际情况对线路作合理调整的权利”。
2005年,谢小姐花了2050元团费,参加杭州某旅行社组织的三亚纯玩双飞五日游,双方旅游合同也进行调整:原则上一天只玩一个景点,以休闲放松为主。结果,当地地陪以旅游景点同方向为由,未征求客人意见,把前2天的行程压缩为1天,使得客人疲于奔命;另外一天则大推自费景点,带团进购物店。
同样,陈小姐随团去北京,按行程表为第二天下午去八达岭,导游临时调整到第三天上午。结果第二天晚上一场大雪,导致第三天无法登八达岭。
省旅游质量监督所黄恢月说,旅行社在没有征得客人的同意,擅自调整行程,与旅游行程安排不一致,导致客人休闲的目的无法实现,尽管并未给游客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但旅行社的行为属于违约。
省旅游质量监督所所长吴建芬表示,游客上不了八达岭尽管是天气原因,但这是旅行社调整行程后所遇到的不可抗力,旅行社依然不可免责。旅行社受交通等因素影响,有时需要善意地调整行程,但也要事先征得游客同意。
自费景点门票价格虚高可退回
目前,游客对导游推荐的购物商店购物持有戒备心理,因此自费项目成为导游收取门票回扣的另一途径,于是出现景点门票价格虚高,如海南游,欧洲游,一些明明不要票价的景点,导游要收取游客高额的票价,或者游客实际支付的门票价格远远高于挂牌价。
省旅游质量监督所所长吴建芬提醒,一旦发现票价虚高,游客提供证据,旅行社应当退回虚高部分。有时高额票价中含有导游服务费和车费等其他费用,消费者有权要求旅行社予以分解。
游客也要当心违约行为
2005年,何先生和杭州某国际旅行社订了赴澳新的旅游合同。就在出团前3天,何先生突然因为工作原因无法出行。旅行社工作人员表示,何先生必须承担1.4万元左右的旅游团款,相当于80%的团款。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旅游者和旅行社的法律地位平等。旅游者违反合同约定,也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省旅游质量监督所所长吴建芬建议,旅游者在参加旅游团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检查自己身体,不要随意中止旅游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