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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戴小红帽,身穿红马甲,志愿者无时无刻都在为社会提供服务,“小红帽”也成了杭州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无偿”更是志愿者服务的亮点。但近期,草拟的一套“杭州市志愿者优待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小红帽”中间引起了纷纷议论——“志愿者为社会服务到底该不该得到回报?”
部分志愿者不愿享受“优待”
昨天下午,记者与30名志愿者进行了交流,2%的志愿者表示不拒绝“优待”;66%的志愿者认为“优待”是对自己工作的一种肯定,表示高兴;而32%的志愿者一听到“优待”却皱起了眉头:“志愿者所有的社会服务都是公益无偿的,‘优待’出台,无疑会给志愿者盖上了一层商业的面纱。”
志愿者小东就对“优待”显得十分敏感,甚至认为“优待”可能会影响到志愿者社会服务的性质。“有关条例中明文规定,志愿者是不能参与任何商业活动的,如果我们享受了‘优待’,就容易让别人误会,认为志愿者所有的活动都是有目的性的,那不是在给‘小红帽’抹黑吗?”小东语重心长地说。
“报名参加志愿者的门槛很低,只要有爱心和热心就行。万一有人‘醉翁之意不在酒’,专门冲着优待’而来,干活自然不会用心,那就会影响我们整支队伍的质量了!”志愿者小芳显得很激动。
优待的只是些“小鼓励”
得知部分志愿者对“优待”存在质疑,杭州志愿者协会的工作人员表示,所谓的“优待”和志愿者条例并没有冲突。“优待”只是在志愿者进行劳动后,适当地给他们一些回报,没有任何商业性质。每个市民加入志愿者之前,协会都会对他各方面的素质、爱心以及热心程度等进行考察,即使“优待”出台后,志愿者的数量增加了,协会肯定也能保证队伍的质量。
记者从“杭州市志愿者优待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了解到,并不是每个志愿者都能享受到“优待”,只有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400小时的,经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审核后,才能得到一张志愿服务荣誉卡。志愿者凭卡能享受到部分“优待”,比如半价办理公共图书馆的借阅读证、免费参观部分风景名胜区景点、优惠乘座公共汽车、学校把志愿服务纳入学生德育范畴等。
工作人员表示,所谓的“优待”并不是高额的物质奖励,只是一些与生活息息相关的福利,“优待暂行办法”中的几项待遇只是志愿者协会初步的设想,最后能否具体实施还是未知数,目前志愿者协会正在和有关单位进行协商,也希望更多的单位能为志愿者提供一些便利。
志愿者服务该不该给回报
专家建议,志愿者可自愿享受“杭州市志愿者优待方法”
志愿者协会的工作人员坦言,去年协会就有出台“优待”政策的想法了,志愿者对“优待”存在顾虑也是意料中的事。协会认为,志愿者不是廉价劳动力,他们也需要激励,“优待”就是对志愿者服务的认同。
杭州市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李一凡表示,出台志愿者优待政策是一件好事,志愿者为社会提供无偿的公益服务,他们这种无私的奉献精神应该得到社会的肯定;而志愿者协会为他们准备一系列的优待政策,无论是对志愿者还是普通市民,都能起到一定的激励作用,从而两者之间就能产生良性的互动,推动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李一凡认为,有志愿者对“优待”产生质疑,表明该志愿者的境界比较高尚,一心只想为社会做点事,不愿被人怀疑他行为的动机,这样的志愿者就更应该得到社会的肯定,但没必要用“优待”去衡量他的成绩。李一凡建议“优待”应该采取自愿的原则,志愿者确实有切身需要的,那就享受相应的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