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法律书已成明日黄花 销售过期法律书将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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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3月09日 09:23:36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早在两年前,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取代了旧的《管理条例》;今年3月1日,修改后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开始实施……如今,法律越来越细化,但是在日常生活中被称为“口袋里的法律老师”的法律书籍,却出现了滞后、过时甚至出错的问题。
烟花生产怎么还是公安管
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法律服务类书籍深受读者欢迎。但是,最近有些“老师”却感到力不从心了。近日就有热心读者打电话来反映,说其购买的法律服务类图书,有不少引用的法律法规已经是“明日黄花”。
张敏议现在是杭州一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前两天,他去单位附近的购书中心买了一本由某专业出版社出版的法律书籍。细心的张敏议发现,书中有一段是这么写的:公民发现私自生产烟花爆竹的,应当向当地的公安机关反映情况。“这个不是早就由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管了么?”带着好奇,张敏议还特地向省公安厅求证,该厅一位姓谢的警官回复说:“现在的提法应该是向当地安监部门或当地政府反映。”虽然整件事情不算大,但作为法律系毕业的张敏议却对此一直耿耿于怀:“法律是很严肃的,不容半点差错,很多老百姓都是拿着法律书作为标准来衡量的,如果连这个都出错,那不都乱套了?”
记者发现,像张敏议碰到的类似情况在其他的法律服务类书籍上也时有所见。由于很多法律图书是全国发行的,其中涉及的法律规范主要是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虽然和我省实际的行政法规、规章不冲突,但由于浙江省经济相对发达,法制相对完善,因此很多行政法规、规章比起全国的法律法规要显得超前。这就使得一些外省出版社出版的法律书籍,明显出现“水土不服”。
书店欢迎广大读者监督
针对以上情况,记者致电出现类似问题的某专业出版社编辑部,该出版社的工作人员表示,编撰这本丛书的都是各方面很有权威的法律专家,出现类似的问题,主要是因为图书发行的周期较长和法律法规及相关解释修改速度较快。对于书中存在的问题,出版社表示只能通过再版修订来解决。
而新华书店浙江分公司业务部的工作人员在得知该情况后表示,一经发现图书中有错误或者过期的内容,他们会立即将该书撤柜并退还给出版单位,如果有读者买到这样的书籍,可以到书店退货。“有这么多的图书,我们很难一一发现里面的问题,所以希望广大读者帮我们一起监督图书市场。”
销售旧版法律书将受罚
负责图书出版市场监督工作的省新闻出版局市场处一位负责人指出:“法律法规代表着国家权威,来不得半点马虎。如果新法已经实施,市场上再出现介绍旧法的图书,一经发现立即查处。”这位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务院下发的《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发现过期的法律类图书,不但会将该书立即撤柜,还将给该书的出版发行单位每本书定价5-10倍的处罚。
来源:
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作者:
吴乐乐
编辑:
周若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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