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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大姐和现任丈夫是15年的夫妻。现在,叶大姐正为了财产的事情,和丈夫的两个女儿闹得不可开交。
带着婆婆再婚
叶大姐是从外省嫁到余杭的。1989年,叶大姐的第一任老公去世,留下了两个儿子和一个婆婆,一家四口全靠叶大姐一人生活。1991年上半年,有人向她介绍了老朱。老朱大她10多岁,老婆去世了,有两个女儿。1991年下半年,两人结婚,没办酒。老朱对叶大姐的婆婆说:“妈妈,我给你做儿子,我养你。”
叶大姐心想,自己终于找了个好男人。
结婚三四年,他掌握经济大权
1993年,夫妻俩从余杭农村出来到诸暨打工,夫妻俩感情很好。老朱掌握经济大权,叶大姐所有的钱都归他管。在诸暨打工七年,她的钱全让老朱存好,放在家中的五斗橱里。2000年,夫妻俩回杭买了套房,那时他俩的积蓄还有一万两千多元存在银行,七千多元现金放在家里。这些都是叶大姐趁老朱不在家时偷偷看的。
以买债券的名义,钱被老朱慢慢转移了
突然有一天,老朱说,他女儿在银行内部认购债券,利息高,所以他把钱以女婿的名义买了3年期的债券。
虽然叶大姐当时就不舒服,不过她忍着没说什么。2003年她跟老朱说:“老头子,三年到了,我们那钱是不是能拿回来了?”可老朱说,他女儿添了几万块钱,又买债券了。
为了这事,老两口吵了不知道几次,连离婚的心都有了
老朱病了,财产争夺战加剧
后来老朱被查出患有白血病,此时叶大姐的大儿子从农村来到杭州。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叶大姐和儿子来了,触动了某根敏感的神经,反正那时候大家心里的算盘珠子都拨得很响。
今年2月,老朱第三次住院,他跟叶大姐说,自己活不长了,想摸摸户口本、房产证。叶大姐就把东西拿过去给老朱,可过几天去拿时,老朱说,东西让小女儿拿走了。
后来叶大姐家的大门钥匙也被他们拿走了,不过她留了个心眼,最后一次从家里出来时,把老朱房间的门反锁了,他们两夫妻存的钱都锁在里面的五斗橱里。果然有一天,老朱的女儿带着社区的同志来找叶大姐,问她为啥要把里面的房间锁了,并且约好第二天下午5点以后到她家收拾父亲的换洗衣服。
叶大姐心想,收拾衣服是假,拿钱才是真的,五斗橱里有现金存折2万多元,国债4万多元。她想赶在老朱女儿来之前把钱给拿走,没想到老朱把五斗橱锁了。等到老朱的女儿赶到,一场“恶战”无可避免。
老朱的女儿指着她的鼻子骂:“你这个不要脸的东西,嫁两个老公死两个。”社区的同志怎么劝都无济于事。后来,辱骂升级成动手抢夺,连110都来了。双方各退一步,叶大姐拿4万元国债,老朱女儿拿2万多元的存折。
第二天,老朱到银行把国债给挂失了。叶大姐手上的债券如同废纸一张。
记者手记:半路夫妻真的难做吗?
夫妻做成这样,让人寒心。相信老朱心里也不好受。
站在老朱女儿的立场,我想,她们的出发点也没错,父亲即将身故,后妈将是父亲的财产第一继承人,后妈还有两个儿子,钱以后很可能要落到她儿子的口袋里。
站在叶大姐的立场,她也没错,毕竟15年夫妻做下来,她不可能什么东西都得不到。
浙杭律师事务所的李小文律师说,在这个案例中,就算所有的财产都已经转移到男方女儿名下,叶大姐也不用着急。只要证明存折、国债是在他们婚后购买的,并有存折账号、国债编号等证据可查,就算钱已被取出,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要回属于自己的一半财产。此外,老朱那一半的财产,叶大姐也有权和他两个女儿平分。
律师点评:两个老人的再结合,远没有年轻人结婚这么简单,因为他们背后还有两个毫不相关的家庭,毫无亲缘关系的子女。尤其是一位老人去世后,家人很容易会为遗产的归属问题产生争议。所以现在很多老人宁可同居,也不结婚,目的就是为了省去麻烦。建议老年人晚年再婚前,最好做做财产公证。(为尊重个人隐私,部分情节作了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