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严查将赞助与招生挂钩等15种教育乱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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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26日 15:11:12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为了进一步遏制教育乱收费,浙江省物价局等七部门决定在全省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违反规定收取借读费、转学费;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举办收费辅导班、补习班或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快慢班、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行为都在检查之列。
浙江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新闻出版局25日联合发出的《关于开展全省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指出,从即日起到12月底,对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地方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的教育收费行为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时限为2005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重大的乱收费行为可以追溯到上一年度)。
浙江省物价局等七部门指出,此次专项检查的主要涉及15项内容:
——各级各类学校违反国家、省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行为,以及对国家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仍继续收费的行为。
——各地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免收学杂费政策执行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实施情况。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不按“一费制”规定收费的行为。
——中小学校违反国家、省规定向学生和家长收取借读费、转学费;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举办收费辅导班、补习班或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快慢班、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行为。
——以各种形式举办“校中校”或“校中班’,并收取高额费用的行为。
——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不按规定执行“三限”政策,以及在“三限”政策以外另行招收民办生、计划外学生、自费生等,并高额收取费用的行为。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岳德亮
编辑:
朱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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