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热线传真 0571-85310136
邮箱 tougao@zjol.com.cn
浙江潮评论 | 浙商网 | 长三角 | 国内 | 国际 | 教育 | 娱乐 | 体育 | 社会 | 摄影 | 传媒 | 论坛 | 专题
浙江高层动态 | 浙江新闻 | 杭州 | 宁波 | 温州 | 绍兴 | 嘉兴 | 湖州 | 金华 | 台州 | 衢州 | 丽水 | 舟山 | 平安浙江 | 浙江概况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各地新闻联播 > 杭州 正文
文字: 大  中  小     打印 

55万老人和儿童看病有望不难 杭州出台试行办法

www.zjol.com.cn  2006年12月08日 06:41:08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近日,杭州市正式公布了《杭州市城镇老年居民大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和《杭州市少年儿童大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分别将于明年4月1日和9月1日起试行。杭州城镇近55万老年人和少年儿童看病难的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参保老年居民每年缴300元

  城镇老年居民大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是:本统筹地区非农户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未参加本统筹地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或异地社会保险的居民(以下简称“老年居民”)。

  老年居民每人每年缴纳300元,政府补贴每人每年150元。持有《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或持有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老年居民,以及城镇“三无”老年居民,应缴费用由财政全额补助。

  老年居民发生的符合老年居民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由老年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与个人按规定分担。

  老年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的起付标准(以下简称住院起付标准)为: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800元,二级及相应医疗机构600元,其他医疗机构300元。

  每次住院均设住院起付标准。在1个自然年度内,第二次住院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75%计算;第三次及以上住院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其中,老年居民因患各类恶性肿瘤需进行多次住院放、化疗治疗的,在1个自然年度内,按首次住院的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计算1次住院起付标准。住院起付标准以下部分的医疗费由个人承担。

  超过住院起付标准部分的医疗费由老年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与个人共同承担,其中个人的承担比例按下表执行:


  18周岁以下或中小学生为参保对象

  少年儿童大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为:本统筹地区城镇居民户籍,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或虽已满18周岁但仍在本统筹地区就读的中小学生。非本统筹地区城镇居民户籍,在本统筹地区就读,且其父母一方已参加本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的中小学生。已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省、市、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子女统筹医疗的少年儿童,可不参加少儿医疗保险。

  少儿医疗保险费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其中参保少儿家庭缴纳65元,财政补贴35元。参保少儿中的孤儿、持有《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家庭的少儿或持有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本统筹地区户籍残疾少儿,应缴费用由财政承担。

  少儿医疗保险基金的起付标准(以下简称住院起付标准)为: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800元,二级及相应医疗机构600元,社区和其他医疗机构300元。

  每次住院均设住院起付标准。在一个结算年度内,第二次住院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75%计算,第三次及以上住院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其中,因患各类恶性肿瘤需进行多次住院放、化疗治疗的,按首次住院的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计算一次住院起付标准。参保少儿如果连续住院时间超过一年(365天),其医疗费用每满一年按一个住院起付标准结算一次。

  住院起付标准以下部分的医疗费由个人承担,超过住院起付标准的医疗费由少儿医疗保险基金与个人共同承担,其中个人的承担比例按下表执行: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少儿发生的由少儿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共同承担的医疗费,老年居民发生的由老年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共同承担的医疗费,最高限额都是10万元。


来源: 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作者: 翁浩浩  编辑: 朱小燕

相关稿件
·社区看病7块钱治好感冒 余杭新型农村医疗百姓赞 2006-11-20
·社区看病7块钱治好感冒 余杭农村医疗百姓赞 2006-11-20
·浙江民生报告之二——百姓看病方便了 2006-11-16
·温州农村合作医疗新规:农民看病门诊费明年报销 2006-11-12
·“浙江民生报告”之二——百姓看病方便了 2006-11-07
·看病不再发愁 浙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 2006-10-28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96.26.3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96.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