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科学发展 构建和谐社会———《经济日报》省、区、市领导访谈录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省长吕祖善———
努力完善公共财政体系
通过完善公共财政体系,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
建立完善的公共财政体系,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环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浙江省将从实际出发,对此进行积极探索。
(一)促进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切实增强公共财政财力。在保持经济良好发展势头的同时,合理做大财政“蛋糕”,是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的重要前提。要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尤其是立足省情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切实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以此积极培育财源。要加大税收征管力度,确保应收尽收。这不仅是增强公共财政财力的需要,也是依法行政的要求。不收“过头税”,但法定的税收必须如数收缴,严厉打击各种偷骗逃税行为。要强化主体税种、重点税源监控,改进小税种、零星税源征管。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将土地出让收入全部纳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强化监督管理,坚决纠正随意减免、缓交、返还等行为。
(二)努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优化公共财政投向。要着眼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按照政府转变职能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的要求,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
首先,更加注重解决民生问题。今年浙江提出各级财政新增财力的三分之二以上必须用于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要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切实做到直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投入高于上年,财政支农投入的增量高于上年,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主要用于农村,并逐步加大政府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的比重,以此促进新农村建设。围绕健全为民办实事的长效机制,省委、省政府已连续三年提出突出抓好就业、社保、就医、就学、住房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十方面实事。去年全省用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财政资金就达244亿元,比上年增长21.8%。
其次,加强对欠发达地区扶持力度。
进一步发挥省对市县的财政体制优势,通过完善转移支付,支持欠发达地区改善基础设施、发展社会事业,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再次,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继续运用财政杠杆,引导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实现产业优化升级。
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不仅要优增量,而且要调存量。要努力强化财政专项资金整合,财政资金增量必须符合公共财政投向,存量资金在兼顾既有格局的同时,应有保有压。当前尤其要对各部门分别掌握使用但支持对象、性质相同的专项资金进行合理归并,一步难以到位的,也要建立协调联动机制,从整体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三)加快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切实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财政预算是政府的财政收支计划,必须力求科学、规范和高效。要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管理,推进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健全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制度,逐步建立全省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二是切实加强政府债务管理。要落实债务归口管理、风险预警、偿债责任等制度,切实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三是健全财政监督。全面推进依法理财,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强化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切实将财政监督纳入法制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