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3月14日北京讯(特派记者 杨晓燕)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可这几年老百姓却总是“吃”得不那么放心。从“瘦肉精”、“苏丹红”,到“红心蛋”、“有毒多宝鱼”,再到年初省内某知名川菜馆“回锅口水油”事件……种种被曝光的食品安全问题总是令我们胆战心惊、食难下咽。3·15前夕,浙江在线记者也特别在北京采访有关代表,请他们为食品安全问题支支高招。
第一招,QS食品准入制,源头抓监管
“根本的还是要从源头上抓监管,第一要加大食品生产企业QS准入的实施进度。现在,食品当中已有28大类525种产品实施了食品生产QS准入制度,即食品企业须先通过QS认证,才能获得生产许可证。”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瞿素芬说。
经过多年努力,浙江省内实施QS准入的食品企业已占总数的25%。瞿素芬透露,今年我省质监部门还将加快推进严格的准入制度,尤其是在奶制品、肉制品等“高危”食品行业,力求80%—85%的企业都跨进QS门槛。
“食品安全应该要有更多方面的关注,政府要加大监管力度,同时也要给广大消费者树立正确的食品消费观念。”作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食品生产加工监管部门以及普通消费者,瞿素芬大声呼吁。
名词解释:何谓QS?
QS是食品“质量安全”(Quality Safety)的英文缩写。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必须经过强制性检验并合格、且在最小销售单元的食品包装上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并加印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QS”标志)后才能出厂销售。没有相关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
第二招:标准“提速”让食品检验更精准
不同的检测标准、检验机构,食品检测的结果竟有可能大相径庭,让消费者更是摸不到头脑。面对这样的案例,瞿素芬代表认为,这主要原因还是食品检测标准比较老化。“比如说苏丹红,它是工业用的添加剂,原来的食品检测标准中根本就没有这一项,因而检测部门难以发现它的存在。
“我们现在的国家标准平均标龄达到13年,而国际上一般3-5年就到期了。而标准的落后,导致了检测时可能不能及时发现一些新的食品问题。”瞿素芬说。现在尽管监管力度在加强,仍有不少不法企业为追求高利润,将一些工业用添加剂、或者有毒物质添加进食品里,因此,瞿素芬认为,应该“未雨绸缪”,要加快食品检测标准的更新速度。
第三招:食品安全法替代食品卫生法
“现在对于食品已经不仅仅是‘卫生’问题,而是关系身体健康的‘安全问题’。现在卫生的食品不一定是安全的,但安全的食品一定是卫生的。”全国人大代表、宁波市副市长余红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行《食品卫生法》颁布至今已十二年,对许多新的情况无法适应。而国务院二OO四年颁布的《食品安全管理条例》,虽然已对一些问题作了规定,但还需要完善。《食品卫生法》只强调了卫生,而对于安全提及很少。
今年两会上,很多代表不约而同地提交了关于尽快出台《食品安全法》的建议。苏泊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增福代表就是其中一位,苏增福告诉记者:“现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可以把初级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起来;但是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环节的安全还亟需一部《食品安全法》,使食品安全的所有环节的监管都做到有法可依。食品安全法应该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第四招:统一管理 根治多头管理“硬伤”
现在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过于分散,多头管理。娃哈哈董事长宗庆后对此就深有感触:“目前食品安全从初级农产品生产、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综合监督,分别由农业、质检、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多个部门负责,这种多头管理模式不仅使企业或经营者无所适从、难于应付,也容易导致各部门之间职责不清、执法标准不一、交叉管理,甚至相互推诿。”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大学眼科研究所所长姚克建议,将《食品卫生法》授予卫生部门的对食品流通、消费环节和保健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职责以及工商部门对流通环节监管职责,统一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承担,最终实现以一个部门为主的综合性、专业化、成体系的监管模式。实践证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集中、高效、针对性强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关键。建议加强对国内外先进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模式的研究,提出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尽快地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从根本上解决多部门监管存在的各自为政、职能交叉、部门扯皮、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效率低下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