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5日讯
买房的时候还没有住房公积金可享受,或者因其他种种原因不得不选择商业贷款……可能不少购房者,都曾遭遇这种“无奈”。
从今年11月开始,在温州办理商业贷款的购房者,如果满足申请条件,就可以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
最高可转贷款50万元
去年底,章先生看上了一套价值80多万元的二手房,因公积金贷款额度限制,他选择了55万元的商业贷款,分20年还清。
章先生每个月还款3900元,一年过去了,贷款余额还有53万余元。他算了一笔账,如果当初办公积金组合贷款,按照目前利率,每个月可少交500元利息。原本这笔只能算算的账,现在有机会变成现实了。
前天,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透露,自今年11月起,全市范围内符合相关条件的职工,可申请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
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职工,目前可享受3.825%的公积金贷款利率;贷款总额最高达50万元。
转贷前要先还清商业贷款
昨天下午,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朱庆华告诉记者,想办理转贷业务,必须符合《温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包括申请转贷前12个月,都已正常缴纳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商业性房贷的余额(取千元以上整数);职工办理商业贷款的时限,也须符合各地当时有关公积金贷款时限的相关规定等。
其实,早在今年初,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便将这项转贷业务,在乐清试点推行了。
“消息公布还没几天,目前成功办理的不多,不过来咨询的人已经很多了。”朱庆华说。
昨天下午,乐清分中心业务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试点近一年以来,已办理了很多起。
“事先咨询、申请其实很重要。”该工作人员说,因为转贷时,需要先还清银行的贷款,再办理公积金贷款,填补这个资金“缺口”。如果职工没申请成功,就先筹钱还了银行贷款,公积金贷款批不下来,就会陷入尴尬境地。
朱庆华说,一定要等管理部审查同意后,再办理转贷款手续。“如果自身没有问题,产权证等齐全的话,最快三五天就能办下来,资金周转期其实不长。”
要注意的细节还不少
因为转贷时,要先筹集一笔资金,还贷给商业银行,所以如何填补这个资金“缺口”,也让很多人费神。
朱庆华表示,对于资金周转困难的借款人,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可并签约的中介机构,提供阶段性担保。“这样就可以先办理转贷手续,再由中介机构办妥有关抵押权事宜。”
即使资金周转无恙,也得事先打好“前站”。“如果购买了期房,暂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那就需要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选择组合贷款的,要跟银行咨询、沟通好,以免不必要的损失。”朱庆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