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5日讯最近,最热门的词莫过于“消费券”,除了杭州市政府,各商家也推出了自行印制的企业版消费券。但持券消费真能获得优惠吗?企业版消费券是“陷阱”还是“馅饼”,众多市民开始怀疑。
上周末,王先生在一家大型建材家具卖场,打算用该卖场发放的消费券购买家具。结果,在同一家商铺问到的价格却比平时贵。
相关部门提醒,商家自行发放消费券,也要遵守促销法规。昨天,商务部更是明确表态,不管何种促销方式,都必须保证不踩《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和《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这两条红线,决不能先提价后降价促销。
是噱头还是让利?
最近,杭州发放消费券的商家不少,争相发行自行印制的消费券,涵盖服饰、家电和建材等各种行业。初听上去,持券购物能获一定优惠,着实唤起了消费者的热情。
不过市民发现,商家发放的消费券和政府发放的并不一样。不少要购物满一定金额后,才能按比例抵用一部分消费券。而且,抵用比例并不高,从百分之十几甚至到千分之几不等。也有市民遇到先提价后抵用的情况。
因此,有市民提出质疑,认为商家发“消费券”是借势炒作,实际就是“购物返券”的翻版。
昨天,商务部市场运行司制度处处长路政闽表示,商家免费向消费者赠送“消费券”的方式与“购物返券”不是一回事,因为后者是需要消费者先购物满一定金额后,再赠送代金券或抵扣券。
但不管商家使用何种促销行为和促销方式,都要依法对促销的内容、形式、范围和日期,尤其对限制条件进行明示,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使用权,并且限制条件还不能太过苛刻。路政闽表示,决不允许先提价后降价促销,更不能打着促销名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决不允许提价促销
记者从杭州市贸易局市场运行处了解到,目前,杭州各商家发放的消费券均为自行印制,对使用方式和印制内容也没有做出限制。但是,商家印制消费券,必须符合《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和《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法规。
市场运行处副处长翁至诚表示,商家可以选择发行直接使用的“消费券”,或者按比例抵用的“代金券”。这都是商家的促销行为。但是,如果出现先提价后降价促销等行为,是决不允许的,也违反了物价部门的规定。消费者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
他提醒消费者,使用前,要分清商家发放的是“消费券”还是“代金券”。
“事实上,现在的消费者都很精明,商家是真让利还是玩噱头,消费者完全可以分辨。”他认为,商家发券如果只是图个眼球,没有实在让利,也将起不到促进消费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