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4月2日电(记者 黄深钢)记者从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由这个检察院查办的浙江省监狱管理局行政装备处原处长胡平受贿、挪用公款一案,因涉案金额巨大,移送至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杭州市检察院经过审查于4月1日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悉,胡平受贿、挪用公款案是去年西湖区检察院所查办浙江省监狱管理系统的4起职务犯罪案件中的一件。之前,浙江省第二监狱原一级警督凌建平、浙江省女子监狱原三级警督郑克强及浙江省青春医院原院长、省监狱管理局生活卫生处原处长、三级警监汤元兴均因犯受贿罪分别被西湖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八年、十二年。
从已被判刑贪官的判决书及对胡平的起诉书中可以看出,这些官员的“落马”多与工程建设及其分管的业务工作相关,多在工程建设、出租单位用房及物资采购等领域,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杭州市检察院的起诉书指控,胡平在担任浙江省监狱管理局下属湖光饭店改造工程筹建办主任及东联大厦工程筹建办主任期间,受贿金额共计人民币40多万元、挪用公款28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