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浙江省打击走私和海防口岸管理办公室党组的通知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我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省委决定,撤销浙江省打击走私与海防口岸管理办公室党组。
原任的党组书记、成员职务同时免去,不再另行办理免职手续。
中共浙江省委
2009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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