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次是1983年。通过这次改革,实现了新老干部交替;裁并了一些业务相近的部门,撤销了一些中间层次机构,把一些专业性工业经济部门转为经济组织并退出政府序列。
● 第二次是1993年。这次机构改革是政企职责分开和精简。同时,还开展了撤区扩镇并乡工作,调整了县以下行政区划管理体制。
● 第三次是1999年。这次改革主要是解决政企政事不分、职责交叉、机构人员臃肿、结构不合理等问题。
● 第四次是2003年。这次机构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调整和完善政府机构设置,优化组织结构,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