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19日讯
最近,平湖当地论坛上的一则传闻甚嚣尘上:“平湖第二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平湖二院)妇产科工作人员把产妇的婴儿介绍给买家,从中渔利。”
这则传闻引起了轩然大波,平湖二院这家有数十年历史的公立医院顿时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此事到底是真是假?昨日,记者得知警方已经介入调查,近日会得出结论。
16岁的“妈妈”
称医院“介绍”她卖婴
提起这件事,平湖二院妇产科主任林丽萍满脸委屈。她说,4月29日与30日两天,一个自称刘月的年轻女孩来医院找她,说是要看看自己的孩子,希望林丽萍把孩子还给她。当时林丽萍并不在,同事后来转告她。林丽萍根据同事提供的电话号码给对方回了电话。接电话的人自称刘月,说去年12月当时16岁的她在平湖二院生孩子,林医生是她的主治医生,由于她没有钱付医药费,当时林医生出主意把她的孩子给卖掉了,然后拿了其中的5000元作为医药费,现在她要回老家了,想亲眼看看自己的孩子。
林丽萍一下子懵了,自己几时做过这样的事情?就在这一天,院长盛金峰接到了相关投诉。这样的事情让他很震惊,马上派人对此事展开调查。可无论怎么查,医院的门诊、住院记录上都没有刘月这个人的诊疗信息。后来,院方接到上海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函,内容与刘月所说大致一样,要求院方赔偿15万元精神损失费,如果不同意将起诉,索赔金额上升到50万元。
鉴于事情的严重性,5月2日,盛金峰向平湖市公安局乍浦分局报案。
医院澄清:
产妇、领养人面谈,院方无人介入
此事随后在当地论坛上迅速传开,立即引起了众人关注,舆论对林丽萍及平湖二院极为不利。经过多天的沉默之后,盛金峰昨天告诉记者,院方工作人员肯定不会这样做。
盛金峰说,他们也注意到当地论坛上对此事件的讨论,为了平息外界的猜测,5月15日院方在论坛发布了一份声明。声明从医院方的调查出发,叙述了事情的整个过程。
照医院的叙述,刘月当时入院登记的名字为练月,所以后来医院并没有检索到刘月的诊疗信息。产妇于2008年12月1日8点15分进产房,当时医务人员检查认为:产妇难产,需马上进行剖腹产手术。但产妇及陪同男子坚决不同意做剖腹产术。为避免有悲剧或意外发生,医生、护士们一方面积极治疗,另一方面做产妇的思想说服工作。在与产妇的交谈中,医务人员了解到,该女孩未婚,男朋友不知去向,根本无能力养育这个孩子,所以压根就不想生下这个孩子,同时,也担心医药费的事情。
最终,产妇勉强接受剖腹产手术。经过医务人员的努力,12月1日12点33分,安全产下一名女婴。病历记载:12月3日下午,该产妇在医生不同意的情况下自行离院。
据院方调查,该婴儿在产后第二天即12月2日中午,被当地一户人家抱走领养。产妇与领养方进行了直接商谈,而平湖二院医务人员没有参与到所谓的“买卖”商谈中。整个过程纯属产妇和抱养家属的个人行为。
院方承认
有工作人员有过“建议”
林丽萍向记者回忆,因为情况紧急,孩子死在肚子里医院要负责任的,而且大人也有生命危险,“我当时确实讲了一句:如果孩子不要的话,生出来送给没有孩子的人家好了。”
林医生说,但后来所发生的一切,她什么也不知道。而盛金峰告诉记者,经过院方的调查,得知有一个年轻护士确实向外界透露了刘月想卖孩子的信息,但没有具体参与买卖过程。盛金峰说,这个护士并没有直接向买家说起这件事,而是向一个中间人无意间提起的,随后应该都是由那个中间人去联系的。“我们等待警方的调查结果,我们该负多少责任,就负多少责任。”
随后,经过辗转联系,记者终于见到了刘月,一个经过精心化妆的年轻女孩。数十分钟的采访过程中,刘月没有一丝笑意。面对姓名的疑惑,刘月解释说,刘月是她的真名,当初住院时是用了朋友练利的身份证,因为怕年龄太小不能生孩子,但医生在写名字时错写成了练月,然后她也就跟着这样写了。刘月依然坚持认定是林丽萍联系他人买走了她的孩子,而且暗地里不知拿了多少钱。“我只想要回自己的孩子。”刘月说。
婴儿已经找到,
警方将尽快公布案情
当地论坛中有网民指出,医院经常会介绍一些母亲把不愿意养育的新生儿转卖给其他有需要的家庭。盛金峰当即否认这一说法,他说,至少在他的所知范围内,平湖二院从来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情,更不可能用这样的手段去牟利,“但是其他的医院是否有这种情况,我不敢下结论,其他医院的情况我也不了解。”
记者随后向乍浦公安分局局长张建林询问案件的调查情况。张建林告诉记者,那名女婴已经找到,事件详情他们正在调查,本周应该可以出结果。
昨天晚上,记者联系刘月,想告诉她婴儿已经找到,但是刘月的手机已经停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