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01日讯
《浙江省居住证》持有人,只要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申请转办居住地常住人口。昨天,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对《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并提出《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草案修改稿)》。
杭州:紧缺技能人才已可落户
今年4月提请审议的《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草案)》中规定,居住证分《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和《浙江省居住证》两类。
“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地方提出,可参照上海等地做法,对持居住证达一定年限的流动人口,允许其转办居住地常住户口,与户籍制度改革衔接。”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丁祖年说,经多次调研和征集意见、审议之后,省人大常委会建议增加一条: “《浙江省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转办居住地常住人口。”
对增加的这一条,丁祖年表示,申请转办居住地常住人口,有两个条件:一是持有《浙江省居住证》;二是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条件。
也就是说,浙江全省实施居住证制度后,以持有《浙江省居住证》为前提,流动人口有了申请转办当地常住户口的资格。
因为各地对流动人口转为常住人口还有一些“个性”需求,所以,当地还可以根据本地需求,再做进一步规定。
持居住证后可转居住地常住人口
浙江省政府法制办立法二处处长张定富说,其实,在《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没有正式进入立法程序前,浙江省内一些城市,为满足本地经济发展需要,已采取不同措施,放宽外地人口转为常住户口的限制。
如,杭州去年推出的《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俗称楼市新政24条)中说,杭州的购房入户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上城、下城、西湖、江干、拱墅区等区域。
杭州市法制办张副主任介绍,对外来人口落户,尤其是人才落户,杭州早已走在前列。
如,在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2006年杭州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中,持有车工、数控车工、电子仪表检定修理工等18个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35周岁以下的外地在杭高技能人才,可申请落户,并没有居住时间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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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持居住证满7年可落户
今年2月,上海市政府发布《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具备以下条件,可申办上海常住人口: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无违反国家及杭州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