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湖州6月1日讯(通讯员 杨骏 勇直)为切实加强公安队伍管理,牢固树立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良好形象,全力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湖州市公安局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于5月25日出台了涵盖公安执法工作、严格执行各项禁令等内容的全市公安机关队伍管理“六个绝不容忍”的规定。即坚持执法为民,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绝不容忍执法不公、执法违法、以权谋私、徇私枉法、刑讯逼供、变相体罚等行为和现象的发生;严格执行各项禁令,做到令行禁止,绝不容忍违反“五条禁令”等行为和现象的发生;始终牢记宗旨,真心爱民为民,绝不容忍伤害群众感情、损害群众利益,耍特权、打骂欺压群众等行为和现象的发生;弘扬爱岗敬业精神,忠于职守,绝不容忍玩忽职守,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和现象的发生;强化警察意识,严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绝不容忍违反伦理道德,损害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形象等行为和现象的发生;坚持从严治警,严格队伍教育管理,绝不容忍各级公安领导治警不严、放任不管,对民警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查处不力等行为和现象的发生。
“公安工作的科学发展首先需要谋求公安队伍建设的科学发展,只有打造出一流的公安队伍才能创造一流的公安工作业绩。”市公安局负责人表示,“六个绝不容忍”的出台,是公安机关在新形势下,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一项重要举措。抓好公安队伍建设,必须始终坚持从严治警不动摇、不含糊、不打折扣,必须把从严治警的要求贯穿于队伍建设的全过程,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
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坚持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和手段,与社会各界人士保持“零距离”频繁接触,多渠道地听取意见、有目标地加以对照、深层次地剖析原因、全方位地吸纳建议,以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的积极性,不断改进和加强公安工作,努力追求并实现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的“多元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