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紧紧抓住全省建成1500万亩标准农田的契机,把土地开发整理作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载体、破解土地和资金等要素制约的有效途径来抓,走出了一条通过政府投入来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科学发展新路子。
【做法】
形成共识,明确职责强保障。针对项目启动之初,面临资金投入大、建设战线长、涉及部门多、政策处理难等诸多困难,召开县长办公会和县委常委会研究决策,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政协常委会进行通报,形成了广泛共识的基础上,成立了由13个部门“一把手”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缙云县关于加快土地整理和垦造耕地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乡(镇)政府为土地开发整理的项目业主,负责具体的政策处理和工程管理工作;县国土、财政、农业、水利等部门各司其职。同时,该县把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写进《政府工作报告》,作为十件为民实事之一来抓,并由县委办、政府办督查室开展专项跟踪督察,强化了乡(镇)部门的责任意识,形成了强大的整体工作合力。
狠抓项目,规范操作保质量。缙云县专门编制了《土地整理项目操作规程》,对项目建设管理规划设计、政策处理、工程发包、项目施工、竣工验收、资金拨付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规范,并抽调人员组成工作指导组,深入到乡(镇)部门讲解相关的法规政策和程序步骤,在短时间内提高了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确保规范运作。同时,对全县通过土地整理建成的13.4万亩标准农田落实每亩每年3元的管护经费,杜绝“重建设、轻管护”现象,让已建好的标准农田发挥长期种植效益,保证项目后期质量。
严格奖惩,激发热情促工作。为充分调动乡(镇)、部门的工作积极性,缙云县大幅提高了原有的奖励标准。规定各乡(镇)在年内完成计划项目并获取折抵指标1000亩以下的,给予乡(镇)党政正职2万元奖励;获取折抵指标1000—2000亩的,给予3万元奖励;获取折抵指标2000亩以上的,给予5万元奖励。还建立了部门配合专项奖励基金,对工作成绩显著的部门进行奖励。并在年终召开全县土地开发整理总结大会,按照考核实绩予以兑现。这一激励机制调动了乡(镇)、部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力地推动了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全面开展。
【成效】
既加强了耕地保护,又有效地拓展了建设用地空间。截止到今年6月份,缙云县共完成土地整理项目45个,整理总面积21.37万亩,建成标准农田8.91万亩,新增耕地面积2.53万亩;完成土地开发项目108个,开发耕地1.87万亩;完成建设用地复垦项目100个,复垦面积3239亩,确保连续13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目标。同时,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共获取折抵指标1.75万亩,已使用折抵指标4750亩(不含向外调剂指标),占总用地指标的65%,有效地弥补了缙云县计划指标的不足,保证了交通、水利、能源等一大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及工业化、城市化建设对建设用地的需求,为近年来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拓宽了用地空间。
既改善了生产条件,又有力地促进了新农村建设。缙云县通过开展土地开发整理,有效解决了长期以来农田道路、水利设施建设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的问题。上半年就投入土地开发整理资金0.6亿元,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共平整土石方634万立方米,修建道路122千米,修建渠道130千米,修建机埠5座,修建防洪堤3千米,布设电线2千米。整理区土地相对平坦,机耕路、排灌渠密度明显增强,防洪防涝抗旱能力进一步提升,极大地改善了农业的生产条件和农民的生活环境。同时,县政府每年安排150亩建设用地复耕指标安排村民建房用地,缓解了农民建房难的问题。
既增加了财政收入,又实现了村集体和农民双赢。通过土地开发整理,缙云县在保证自用有余的情况下,先后向温州、宁波等资源缺乏地区有偿调剂各类指标19061亩,获取建设资金7.2亿元,为全县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乡镇政府通过土地整理,得到了较为可观的工作经费和奖励资金,极大地改善了部分乡镇财政较为困难的状况。农村集体将通过土地整理后的耕地,集体出租给种植大户,每亩租金比其他农用地提高100至200元,增加了村集体经济收入,改变了许多空白村的面貌。如壶镇三联大畈通过土地整理,其中上王村净增耕地540余亩,该村除部分耕地分给村民种植外,其余收归村集体经营管理。以后每年以每亩200元出租给温岭市一西瓜种植户,比其他未整理的良田租金高50元/每亩。仅此一项,每年就给该村集体增收6万元。双溪口项目38亩,用于种植袖珍菇,年租金1.6万元,使当地村民获得比种植其它农作物更高的效益,并得到农民的认可,进一步推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