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3日讯
旧村改造是推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改善农民居住环境的有效举措,是科学发展观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探索和实践。自2008年以来,龙游县溪口镇石角村按照“撤并自然村、改造空心村、建设新农村”的思路,着手推行农村宅基地有偿收储和有偿选位新模式,有效化解了建设新房和拆除旧房、“挪窝”不“腾笼”、想建房无宅基地的矛盾,促进了人口向中心村集聚,解决和改造了村中大部分空壳房和空宅基,土地资源得到合理利用,村容村貌得到较大改善,人居环境更加美化,并筹措了新农村建设中所需的部分资金,探索出一条既能解决农民建房难问题,又加快“空心村”改造,推进中心村建设的科学发展新路子。
精心部署,规划与引导并重
旧村改造的主要内容是“改造空心村、撤并自然村”。就是要对闲置的宅基地进行清理收储和重新配置,对分布较散且规模较小的自然村进行撤并实行退宅还耕。为此,当地政府认真开展旧村改造可行性分析,重点测算出退宅还耕的补助与旧村改造投入的平衡点,确保资金平衡。在此基础上,石角村村“两委”积极与县规划部门做好对接,争取支持,免费编制旧村改造规划。并按照“成片拆除危旧房,重新排列建新房,多余土地搞复垦”的思路,对能拆除的房屋规划一律给予拆除,不能或不必拆除的房屋给予保留,规划蓝图由各自然村自行立牌放大宣传,让农民群众了解旧村改造的前景,引导群众支持旧村改造。
公开公正,收储选位两到位
按照“拆旧房、腾空间、建新房、抓配套”的总体要求,经村两委研究,党员、村民代表表决通过《石角村农户宅基地有偿收储、选位实施方案》,由村集体出资收储农户旧房屋和宅基地。通过大量工作,一期项目共拆迁旧建筑30宗,面积达2922平方米,整理出建设用地8000多平方米。收储后宅基地由村集体进行统一平整后,按照农村私人建房“一户一宅”规定,统一安排农民建新房。一是对被收储旧房需建新房的农户,以规划住宅面积为准与被收储的面积1:1进行置换,多还少补;二是对其他要求在此建新房的农户,实行公开有偿选位方式取得宅基地。目前,有15户置换新的宅基地建新房,剩余约1000余平方米的宅基地按照有偿选位方式进行建设。
加大扶持,政策与保障同步
为鼓励周边自然村农户到中心村集聚,凡搬迁至中心村集聚点建房的农户,对原宅基地进行整理,按上级有关退宅还耕政策给予补助;村民在集聚点建房,拆除的旧宅按建筑占地面积享受村集体5元/平方米补助;同时,为激励村民到集聚点建房,凡通过宅基地有偿选位在村集聚点建房的农户,村集体给予每户1000元的奖励,建房审批费用、建房图纸设计费用均由村集体承担。此外,县级有关部门开展的村庄整治、土地整理、宅基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道路桥梁、文化卫生、绿色生态村建设等项目均优先安排。
配套到位,进度与质量兼顾
为吸引更多的农户参与宅基地有偿选位和按照建设新农村的要求,在对收储后宅基地由村集体进行平整后,规划配套建设道路、供水、供电、排污和绿化等基础设施,营造优美、舒适的居住环境。并严格实行“四统一”建新房,即“统一房屋立面、统一房屋高层、统一房屋色调、统一建筑风格”,使房屋更加美观、整洁,更具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