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结合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实际,从改进学习方式方法,坚持上下联动,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等方面入手,推进学习实践活动扎实开展。
改进方式方法,讲求学习效果。结合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参学党员人数多、文化偏低、年龄偏大、困难党员及流动党员较多等实际,积极探索适应农村实际的学习实践活动有效途径,确保科学发展观理念在农村得到深入贯彻落实。一是突出学习对象的层次性。对基层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普通党员在学习时间、学习内容等方面区别对待,采取在职党员“领学”、老弱病残党员“送学”、流动党员“寄学”、文化程度低党员“帮学”等方式,扩大参学覆盖面。二是突出学习形式的灵活性。运用灵活多样、喜闻乐见的形式,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散学习相结合、“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个人自学和导学助学相结合。以方便党员学习为前提,开设“远教课堂”、“农家课堂”、“流动课堂”,运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点播,开展“农技人员进农户”活动,组织农村老党员、致富能手现身说法,寓教于乐。三是突出学习内容的新颖性。在学习理论的同时,通过现场教学、先进典型激励、通俗读本导学等,让科学发展观易懂易记,入脑入心。邀请市宣讲团下基层宣讲,组织县委党校专家团进镇、村辅导,到县内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典型村学习取经,发挥身边正反典型的作用,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影响党员,让党员易于接受、乐于接受,学有所用。
坚持上下联动,解决实际问题。把解决农村实际问题,作为“人民群众得实惠”的大事来抓,在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前期,面向19个乡镇(街道),就基层单位需要县级层面帮助协调解决的问题,集中征求意见。经过汇总梳理,19个乡镇(街道)提交了55个需要县级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涉及到23个主办部门。落实“三项制度”,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一是提案办理负责制。各主办部门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人,及时和协办单位会商,研究整改解决措施,明确整改解决时限,加强与乡镇(街道)的衔接和沟通,尽快尽力解决。二是提案办理半月报制。各主办部门联络员及时掌握本单位承办问题提案的具体进展情况,负责填写《问题提案办理情况半月报表》,在每个月的15日、30日前报送县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三是提案办理销号制。问题得到解决后,由各主办部门及时填写《基层需要县级部门协调解决问题提案办理情况报告》,乡镇(街道)对办理情况认可满意的给予销号。目前,由县教育局牵头的泗安镇幼儿园新建项目已列入规划,即将动工新建,其余问题正在办理中。
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加强指导服务。充分借鉴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制定了《县党政领导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联系点》和《县级机关部门与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结对共建》的实施方案。一是县级领导干部“导”。明确16位县党政领导分别联系指导16个乡镇(街道)开展学习实践活动,重点联系指导16个行政村,就如何开展好学习实践活动、如何结合学习实践活动抓好社会稳定和信访工作、如何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及科学发展观的基本知识等方面做讲座,搞好调查研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县级机关部门“帮”。75个县级机关部门分别挂钩联系1个行政村(社区),开展“一对一”帮扶。选派熟悉党建和农村工作的骨干,利用先学一步的优势,参与挂钩行政村(社区)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和服务,重点做好“五个一”:进行一次调研指导、开展一次学习辅导、召开一次民主恳谈会、解决一个实际问题、开展一次走访慰问。三是乡镇领导班子“扶”。各乡镇(街道)领导班子中的党员领导干部每人联系一个片,具体扶持一个经济薄弱村,完善村级组织建设,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驻村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发挥政策宣传员、经济服务员、矛盾调解员、活动组织员“四大员”作用。(梅德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