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0日讯
9月23日,乐清法院不公开审理了一件故意杀人案,死者是一名44岁的河南籍男子。法庭外,死者长女阿琴哭诉:如果父亲活着,我们就活不下去了。昨天,该院一审判决死者妻子有期徒刑7年,其小女儿则获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其儿子获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这是一个惨绝人寰的家庭悲剧。丈夫丁某强奸12岁亲生长女阿琴坐九年牢狱,但获释后依旧施暴虐待妻子阿冬,还扬言要找阿琴报仇,要继续强奸小女;妻子为自保也为子女不再被伤害,狠心与儿子阿丁、小女儿阿欣三人一起将丈夫杀死,抛尸乐清柳市一处窨井。
事发后,阿冬被刑拘,而阿欣、阿丁则获准取保候审。而事发时,因为害怕父亲找上门,躲到温州的阿琴,也躲过了这场最后的“疯狂”。
阿琴的小姨谈起姐姐阿冬,也是泣不成声,她说,当年,她们家要盖房子,叫丁某前来帮忙,没想到却引狼入室,丁某看上了阿冬,对阿冬穷追不舍,遭到阿冬的拒绝后,便威胁要炸她们的家,阿冬没办法,在家人劝说下,只好嫁了。与丁某结婚后,阿冬发现这个男人不但不务正业,还好吃懒做,吃喝嫖赌五毒俱全。更可怕的是,丁某稍不顺心,就会打骂阿冬及三个子女。
阿冬等人的故意杀人案,由浙江井朗律师事务所免费辩护。据该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文俊介绍,悲剧发生后,丁某的母亲发来了谅解书,对孙子、孙女等人的行为表示谅解,此外,阿冬的400多名老乡也联名上书法院,请求法院宽大处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阿冬等三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杀人罪。但本案死者有重大过错,三被告无法忍受死者的暴力和威胁,为了家庭的安宁,无奈下产生将对方杀死的念头,故可认定三被告的犯罪情节较轻。根据三被告的具体犯罪情节等因素,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据温州商报 记者戚祥浩 通讯员 岳华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