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开始至11月初,我市劳动部门将在全是范围内对所有聘用外国人工作的用人单位进行检查,一旦发现非法聘用外国人或者外国人在杭非法就业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今年年初,杭州市一家外资贸易企业向杭州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出入境就业管理处递交了为菲律宾籍女士ESPEJA办理就业许可的申请。按照《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十条的内容,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中的首席代表及代表可在入境后凭职业签证及相关材料直接办理就业证。缺乏大使馆签发的职业签证,这名女士的申请没有获得就业部门的许可。之后,又有一家外资代表处为这名菲律宾籍ESPEJA女士提交就业许可申请。工作人员发现这家外资代表实际上就是原来那家外资贸易企业新近注册成立的。通过对ESPEJA女士工作地点、居住社区的调查发现,实际上ESPEJA女士就是在杭州做“菲佣”的。按照我国相关的就业法律法规,类似于保姆、家政一类的一般性岗位由于本身国内已经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是不允许外国人从事的,ESPEJA女士的就业许可申请再一次被驳回。
日前,杭州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出入境就业管理处还处理了一家教育咨询公司三名外国人咨询师在杭就业许可的申请。工作人员调查发现,这家教育咨询公司的三名外国籍咨询师,两人为乌克兰籍,一人为英国籍。两名乌克兰籍人士均为1985年后出生,工作资历很浅,英国籍人员学历仅为高中,均未达到外国人在中国就业原则中所要求的高级管理人员或高级技术人员的水平。三人的就业许可申请均被驳回。
杭州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出入境就业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聘用属于低技能、一般性岗位(指只需初中级技术、技能的一般设备操作、一般生产线操作、普通业务工作和基层管理工作岗位。包括缝纫工、普通加工工、水产加工工、餐厅服务员、家政服务员、门童、演艺人员等)的外国人。
对此,在接下来的检查行动中,他们将认真检查在杭就业外国人所从事岗位是否与合同岗位相一致,按外国人实际从事的工作确定岗位性质;就业证到期、有关情况发生变化的是否及时注销、延期、变更;是否存在弄虚作假,骗取就业许可的行为;外国人从事国家规定须持证上岗的职业(工种),是否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据每日商报讯 记者 孙颖 通讯员 程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