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龙洲街道阳光社区成立于2004年3月,位于城中心与城效结合部,占地面积2.24平方公里,下辖8个小区,共4428户,总人口14852。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城郊征地拆迁范围扩大,社区居民中拆迁户、失地农民、下岗职工开始增多,社区维稳、综治的工作压力增大。近年来,阳光社区党总支以“强基础、创精品、求特色”为总体要求,以创建文明和谐社区为目标,建立四项机制,构筑“四大阵地”,积极探索“平安社区”建设的新路子,社区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环境面貌蒸蒸日上,使阳光社区成为具有现代气息、文化内涵和环保特色的和谐家园。
建立目标责任制,牢筑“宣教阵地”
社区总党支始终将维稳及综治作为社区的第一要务,加强领导,成立了以社区书记为组长、以派出所民警为副组长,社区干部为成员的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平安社区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通过层层签定综治目标责任书,着力完善齐抓共管、层层负责的综治工作网络。
加强宣传,充分利用社区市民学校,邀请县司法局、公安局的干部干警进行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培训,利用各小区的22个宣传公开栏,同时结合黑板报、墙刊等形式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组建了一支包括舞龙、腰鼓、军鼓、曲艺、民乐等6种文艺形式,近500名成员的文艺队,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丰富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陶冶居民的情操,为打造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夯实基础。
建立主动防范制,牢筑“防控阵地”
阳光小区是龙游县最大的城郊失地农民集中村,刚入住时,村民大都无所事事,家中被盗失窃、公共财物损害、邻里闹纠纷矛盾的现象时有发现,是典型的“城中村”。针对这一现象,社区党总支充分发挥小区退休党员干部的作用,由小区12名退休党员干部自发组建一支义务巡逻队,这支巡逻队长年活跃在社区的街头巷尾,当起了义务的“卫生督查员”、“纠纷化解员”、“防盗保障员”。同时,以点带面,在社区内广泛开展群防群治“我为他人守一夜,他人为我守一年”活动, “我为空巢老人送温暖”等活动,营造社区居民互帮互助、和谐融洽的良好氛围。
加强社区的的警务力量,通过与公安部门对接,成立了以片警名字命名的“李益平调解工作室”,片警每周定期到社区开展纠纷矛盾调处,并指导社区工作。建立社区综治工作“一对一”联系制度,要求每名社工每天必须到联系小区排查矛盾纠纷,了解居民的问题和困难,记好“民情日记”,做到事事有记录,件件有落实,个个有回音。
建立上门联系制,牢筑“维稳阵地”
针对阳光社区因拆迁征地引起信访、上访事件多的实际,建立了“重点突破、预防为先”的工作原则。对社区内的重点对象区别对待,通过生活上的关心,用温情感化。姜阿务老人是社区的老上访户,30多年来,仅北京就去了20多次,各级有关部门多次过问、调解,可他始终不满意,坚持上访。社区党总支始终把老姜问题看作是创平安社区的重中之重,总支书记多次上门与他交心、交朋友,当看到老姜房子漏了、电视机坏了,就主动安排他到社区活动室住宿。考虑到姜大爷实际困难,社区还让他担任图书管理员,得到“重用”后,姜大爷的心情开朗多了。他经常自豪地告诉朋友:“我在社区上班,有空到我办公室坐坐。”,有了社区的感召,他也不再提上访的事了。
发挥小区书记、楼道组长等基层网络的作用,加强信息收集,做到信访、上访问题早发现、信息早反馈、措施早落实。社区工作人员在走访中了解到原光华厂辞退职工洪某,因与妻子离异,儿子就学困难,造成对生活悲观失望,曾多次扬言要报复社会。社区工作人员就主动上门,耐心倾听、促膝交谈、解开心结,鼓励他树立起生活勇气。通过联系捐助对象解决了孩子的学费问题,同时与工业园区联系,为他找到适合的工作岗位,使他有了稳定工作和固定收入,及时消除一个不稳定的因素。
建立文明共建制,牢筑“帮扶阵地”
加强与职能部门的对接,加快社区道路、路灯、体育休闲设施等硬件设施建设。由共建单位出资50余万无,亮化了所有小区路灯,并及时制定了小区楼道长管灯、护灯责任,加强管理;与城建部门联系,在盗窃案件多发的居民区楼房室外水管涂上光滑涂料;加强社区流动人口管理,认真开展流动人口排查摸底,并造册归档,与公安部门实现资源共享,与出租户签订租房责任保证书,对社区3000余名流动人口和近1000间出租房做到底子清、信息齐、情况明、状态稳。
积极搭建社区居民就业再就业平台,针对许多失地农民技能单一,就业能力差的实际,在有关部门支持配合下,举办电器修理、厨师、家政服务、来料加工等各类技能培训班,同时开展创业辅导,为他们就业再就业创造有利条件。在劳动部门支持和配合下,开展“零就业家庭”帮扶行动,通过政府出资购买岗位的形式,将17名社区“零就业家庭”成员安排到了社区保洁、绿地护理等公益性岗位。
阳光社区的创建“平安社区”的成功经验也在全县大力推广,该社区也先后被授予“浙江省示范社区”、“浙江省城市社区党建示范社区”、“衢州市文明社区”、“衢州市特色文化社区”、“衢州市民主法制社区”、“衢州市绿色社区”等多项荣誉称号。(吴秀军叶志强王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