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3日讯
47岁的俞永灿是杭州惟舞独尊餐饮娱乐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除了餐饮娱乐之外,他还拥有另外两家公司,身家上千万。
4月28日,位于闹市区平海路1号的杭州惟舞独尊餐饮娱乐管理有限公司2层的水疗会所被警方冲击,六七对正在进行卖淫嫖娼活动的男女当场被捉。这家水疗会所正式开业只有10天左右。
7月14日,俞在家中被警方抓获。另外,包括惟舞独尊餐饮娱乐管理有限公司业务经理王留强、惟舞独尊水疗会所经理姚有娟及会所的两名收银员都被刑事拘留。
昨天上午,这起案子在上城区法院公开审理。检察机关指控俞某涉嫌组织卖淫罪,一同受审的还有其他两男三女,他们也分别涉嫌组织卖淫和协助组织卖淫。一天的庭审之后,法院没有当场宣判。
生客熟客分“大小单”
惟舞独尊水疗会所对外公告提供足疗推拿按摩服务,基本浴资为98元,其他正规服务另外收费为35至138元不等。
起诉材料中是这样描述的:2009年4月,俞永灿在担任法定代表人并管理经营水疗会所期间,招聘王留强、姚有娟等人到惟舞独尊水疗会所工作。
期间,俞永灿通过王留强让付明、徐昆艳(男、另案处理)从苏州招募了7名卖淫小姐,由徐昆艳管理,姚有娟负责培训,加上原有的3名卖淫小姐,以“大单”500元(针对生客)、“小单”400元(针对熟客)的价格上房提供卖淫服务。收银员将每天的营业款以短信的方式通知俞永灿。
卖淫小姐每做一单生意提成200元,从苏州来的卖淫小姐每单生意提成里拿出20元给徐昆艳。
伪造承包合同逃脱罪责
俞永灿否认自己有组织卖淫行为。他说平海路1号建筑的二三四层是其他公司欠他500万元后通过法院诉讼后抵债给他的,拿到经营权后就找来朋友合股经营,并花300万元装修,随即又把水疗会所承包给了王留强。
俞永灿还特别提到他与王留强签订的一份承包合同,称合同中约定水疗会所承包者对经营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自己担责,他对水疗会所是否存在色情服务一直不知情。
“合同是水疗会所被警方冲击后今年5月补签的,目的是让我把罪责全部担下来。”王留强当庭揭穿了俞永灿。王留强称当初他带另外两人到水疗会所上班,与俞永灿约定3人的月工资总计为一万元,出事后他向俞永灿讨要工资,对方要求补签一份合同后再给,自己没办法只有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