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莫干山路698号附近巷口发生一起离奇的“抢劫案”,当事双方——出租车司机沈某和女乘客余女士先后报警,称被对方抢劫,更奇怪的是,两人身上都有伤。
双方的各执一词,让整起事件充满悬疑,大家都在猜测,这两人到底谁在说谎?
12月21日下午,拱墅警方公布了调查结果:出租车司机沈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依法逮捕,余女士对事情的描述与警方侦查结果一致。
针对这起案件中的众多疑问,警方一一进行了解释。
司机身上的伤是怎么来的?
和女乘客搏斗中弄伤的
事件发生后,沈被送到省新华医院进行治疗。正是他身上的伤势,使这起案件在最初阶段变得扑朔迷离。
拱墅区公安分局刑大的办案民警介绍,沈身上的伤,是在和乘客余女士的搏斗过程中产生的。
当时沈拿出榔头向余女士的头上敲去,余女士大喊救命,沈为了不让她出声,用力掐住她的脖子,余女士叫不出声,咬住沈的手指头,咬出血。搏斗中,车门被打开,两人翻到车外。落地时,在下面的沈用手撑了一下地,这个动作导致手腕骨折;头部擦地,所以有了脸部的伤痕。
办案民警说,沈某已承认了用榔头敲打余女士的过程,至于他的头部伤势,市公安局的法医请了几家省级医院的医生会诊,一致认为没有发现颅内骨折和出血的情况。
我再次联系了省新华医院,工作人员说当时颅骨骨折、颅内出血的说法只是根据病人自述形成的初步诊断,所以在病历上还打了个问号,第二天的诊断就排除了颅内骨折和出血等情况。
司机为什么要拿起榔头打人?
一路上两人并未发生口角
这个案子的另一个谜团就在于动机——沈今年46岁,开出租车十几年了,夫妻俩都是杭州人,家里条件不错,女儿正准备考研。他妻子陈女士说:“他平时为人很温顺的,还被评为优秀员工,我实在想不出他有什么理由要去抢劫。”
这样一个人,为什么要用榔头敲人?直到现在,沈一直没有说清楚他的动机,他说,榔头是他平时防身用的。
办案民警说,在刑事传唤期间,沈某对案件矢口否认,拒不承认事实,对案情一律以“记不清了”回答。在刑事拘留审查过程中,沈某对基本事实不否认,承认右手食指被咬伤,但拒不交代作案过程及主观动机,多次以“不想说”为借口拒绝交代。经过多次审查,沈某最终承认了用榔头击打受害人的过程,交代现场的榔头为其所有,但对作案动机、目的仍前后矛盾,不肯如实坦白。
不过,可以确定的是,在银泰开到事发地点这段时间内,双方并没有发生口角上的争执。
司机有没有精神疾病?
司法鉴定沈某负完全责任能力
据警方介绍,沈是在余女士报警七八分钟后报的警。当时,他已经将车开离事发现场,快到莫干山路登云路口了。沈接到家人打来的电话,问为什么打他这么多电话都不接。沈回答,他刚才被人抢劫了。
办案民警说,事情发生后,沈也受伤了,脑子昏沉沉的,也没有仔细想。为了掩盖事情真相,之后就打电话报警了。
不少网民猜测,沈会不会有精神疾病,比如妄想症之类的,以为有人要抢劫他。
为此,拱墅警方围绕沈某平时表现,身体、心理健康状况及性格特点,开展调查访问工作,还专程到相关医疗机构及市医保办对其就诊记录进行了查询。
12月13日,杭州市安康医院作出司法鉴定,认定沈某负完全责任能力。
警方为何到现在才公布结果?
充分搜集证据才进行刑事拘留
办案民警介绍,这起案件,双方都报了案,而且都有伤,警方开展了细致的现场勘查、痕迹检验以及调查访问,还原了案件真实现场。按照两个人的叙述,警方对两人的伤势形成等进行了各方论证和检验,并邀请了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五家单位的法医会诊。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才对沈某进行了刑事拘留。
比如说,沈的车胎到底有没有破?经过警方气压测试,没有破过;车子后座上的血到底是怎么形成的?经过检测,大部分是余女士的;两人的伤怎么造成的?经法医检查,余女士头部的伤是钝器击打造成的,而沈的伤则不是钝器击打造成的……
最后,正是在这些证据面前,沈才承认了用榔头击打受害人余某的事实。
为什么是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逮捕?
持械殴打符合这一罪名
办案民警解释说,在沈某拒不交代真实作案动机情况下,其持械无故殴打他人的客观事实表现符合《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因此,拱墅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沈某因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涉嫌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
【记者手记】
这起案件已经有了一个结果,但是,这起事件还未画上一个句号。
在事情发生之后,沈对媒体称:自己被人抢劫了。
对他的说法,家人深信不疑,他们从心底不相信,那个温顺的丈夫,那个和蔼的父亲,会是这起事件中拿起榔头企图杀人又掩盖事实的真凶。
难以想象,这样一个被暴露在公众前的事件,当真相残酷地展示在他们面前,他们会以怎样的心情去面对受害者,面对周围的人们。而作为当事人,沈又该以何种心情面对家人。
今天下午,沈的女儿在电话里说,她们就等公安的结论了。她始终相信爸爸的,爸爸说什么,她都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