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1月5日电(记者 岳德亮)浙江省日前公布新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实施方案,称2010年按月人均150元的标准调整,相当于2009年月人均养老金的10.4%。
浙江省政府决定,调整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最迟在春节前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这已浙江省连续第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此次待遇提高,该省一年将增加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约34亿元。
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介绍,本次调整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对获得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和原工商业者、年龄较大及基本养老金相对偏低的退休人员,按月人均11元的标准给予不同程度的特殊调整。
同时,适当提高企业精减退职职工、计划外长期临时工、死亡职工遗属的生活补助标准。
据了解,浙江省按规定办理手续的183.8万名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可增加基本养老金。目前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基本养老金为1445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