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15日以来,拱墅区小河、半山、米市巷、湖墅等地相继有人收到短信:“有人要你一手一脚……”一位林先生被敲诈了2.5万元。
9月19日下午,拱墅警方在安徽黄山某宾馆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一个姓黄的交代,这些车主信息是他花1580元钱从网上买来的,除了杭州的,还有南京、上海的车主信息。
根据黄某提供的信息,拱墅警方查出卖这些车主信息的人在重庆,建了一个网站,网名叫“爱会出现”。
后来查出,卖家“爱会出现”,姓崔,重庆人,26岁,大专学历,学计算机专业。
10月19日下午,拱墅警方在重庆崔的家中把他抓住,在崔的电脑里发现他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有30个G(一个汉字两个字节,30个G是300多亿个字节,相当于1万8千多本《西游记》的容量),其中有车主信息、保险信息、房产信息、股民信息、手机机主信息、房产业主信息……
崔交代,他从2008年9月开始,先从网上搜索到一些个人信息,挂到自己的网页上出售,后来觉得这样搜集太慢,索性到网上买。
他在自己的网站上不但挂出售信息,还挂购买个人信息的广告,最常用的方法是“资源共享”。
比如,有客户跟崔购买杭州车主的信息,而崔手头没有杭州车主的信息,怎么办?他就到网上去找“同行”,问他们有没有杭州车主的信息,如果对方说有,他就会说,我手头有什么什么信息,你们要不要?如果对方说要,那么,他们就换。对方说不要,他就直接买。换和买都是在网上搞的——通过网络汇款,通过网络传信息资料。
到被抓时止,崔一共出售信息大约80次,25万条,底价是每一万条400元,崔非法获利共计15万余元。
崔说他有一个固定的上家是深圳人,这个人掌握的个人信息非常多。
“我们抓住崔后,根据崔提供的深圳人信息,发现这个人早在崔被抓一个月前就关闭了所有出售信息的联系方式,包括网站。而崔和这个人做了这么久生意,只知道这个人的网站,别的一无所知。”拱墅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余伟青说。
2009年12月2日,拱墅区检察院以崔某涉嫌“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罪”对崔批捕。
而1月3日广东高院宣判的周某,罪名是非法出售个人信息罪。周是邮政局工作人员,而杭州抓获的重庆人崔某没有工作单位。
刑侦大队长:
个人信息被骗子利用的可能性非常大骗子知道具体信息后成功概率高很多
“这方面情况已经非常泛滥了!”拱墅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余伟青说,“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和非法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看上去并不恶性,以前也没有打击处理过,很容易忽视。但现在,几乎每个用手机的人每天都会接到一两条短信电话,有房产中介的,有保险推销员的……如果只是这样,虽然生活不堪其扰,但还能忍受。
“但是,如果这些信息被犯罪分子用于敲诈或诈骗,那影响就恶劣了,你开什么车,你家住哪里,甚至你某年某月某日买的车,犯罪分子都一清二楚,接到这样的电话,人很容易相信,上当受骗的概率也会高很多。在我们拱墅这一系列敲诈案件中,车主就是因为被他们知道的具体信息吓住才上当的,所以,我们马上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决定追查下去。”
余伟青大队长说,侦办这类案件,主要是取证很难。刑法相关条文刚出台不久,很多细节还有待完善,另外,网上交易也给侦破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据都市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