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12日讯 据《青年时报》报道昨日,浙江省公安厅交管局通报了2009年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情况。2009年,全省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3390起,死亡5689人。在这些事故中,有623人是骑电动自行车的,占死亡总数的10.95%。城市道路死亡1873人,其中上升幅度较大的是刮撞行人事故,上升20.5%。
电动自行车事故死亡超过10%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和营运客车是造成交通死亡事故的三大元凶。全省摩托车事故死亡1026人,尽管比上年减少109人,但无证驾驶现象依然多发,大多发生在二级公路上。
去年,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事故5434起、死亡798人,同比分别增加511起和101人。其中有623人是骑电动自行车的,占死亡总数的10.95%。
营运客车发生事故死亡316人,比上年减少23人。
驾驶人违法仍是事故主因
一年中,第四季度发生事故的死亡人数最多,占全年的35.6%,其中又以12月份最高。
在一周中,平均死亡人数最多是周日,最少的是周六,周一同比上年略有上升,周五降幅较大。
发生事故死亡人数最高的时段是19时至20时,其次是18时至19时,第三位是17时至18时。
周日和傍晚死亡事故多发
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仍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全年因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造成事故19519起,占事故总数的83.78%,死亡4961人,占死亡总数的87.84%,受伤21344人,占受伤总数的84.03%。
其中,未按规定让行导致事故死亡865人,占死亡总数的15.20%;超速行驶发生事故死亡357人,占死亡总数的6.3%;酒后驾驶导致事故死亡221人,占死亡总数的3.9%。
去年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45起,造成176人死亡,104人受伤,164万元直接经济损失,同比上年事故起数减少8起,死亡人数减少20人。(记者 朱鹏 通讯员 李玲 方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