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14日讯远光灯本应在照明不好的路段使用,并在距对向车150米时改用近光灯,但在灯火通明又车水马龙的市区却也到处闪耀着刺眼的远光灯,更有车主甚至打开了炫目的氙气大灯“高调”行驶。昨晚,市交警支队交通秩序整治小组对市区违法使用远光灯的车辆进行了突击检查,结果一个路口40分钟就查获16辆。
几乎所有被查处的车主,都没有按规定切换近光灯、远光灯的意识,很多人认为打远光灯是小事。
对此,市交警支队东区执勤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之所以在城区禁止打远光灯,因为“城区车多人多,会车时,如果对向车辆打远光灯,强光会直射司机眼睛,会车过后,强光消失转入黑暗,司机的视网膜往往适应不了,出现视觉盲区,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正是考虑到夜间行驶打远光灯的危害,《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对会车变换车灯作出明确规定,“夜间行车时距对向车150米以内不得用远光灯,改用近光灯。”对于不按照上述规定者,处50元罚款,扣1分;发生事故的,罚款200元,扣1分。
据了解,市区交通秩序新一轮整治行动将一直持续到6月30日,在此期间,交警将全警上路严管严查严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据天天商报 记者裴金红文 吕锋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