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疑为某交警队领导的儿子
李朵朵今年11岁,是小学五年级的学生。别看她年纪小,但已经有一米五几的个子了,长得挺漂亮的。
她家住在泰顺县城,离就读的新城小学不远。1月21日晚上8点左右,朵朵晚自习结束后从学校里出来,爸爸王先生早就等在学校门口了。爸爸每天晚上都送她来和住校生一起晚自习。
朵朵坐在爸爸的自行车后面。爸爸沿着人行道,骑得很慢。大概骑了几百米的距离,到了城北路国际大酒店门口。城北路是泰顺县城的主街道,热闹极了。
接下来的一刹那,连王先生自己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突然间就失去了知觉。迷迷糊糊醒来,自行车横在路边,后轮胎全扁了。
王先生什么都没想,下意识地只顾找女儿。朵朵躺在路上,王先生抱起她,但怎么叫都没反应。长长的黑发散落在王先生怀里,夹杂着血迹。
“周围有人影在走动。我听到有人跟我说,有辆车把我撞了。”王先生回忆说。又有个男青年跑过来,说撞他们的是辆白色宝马车,开得很快,撞人后车都没刹就开走了。男青年把车牌号码背了下来,告诉了王先生。
此时王先生管不了那么多,他只想救女儿。他强撑着疼痛的身体,找了辆三轮车,把女儿送到了医院。到医院后女儿醒了一会,但最终还是没能抢救过来。
王先生的头部也被撞伤。
肇事者找人顶包
泰顺警方是当晚8:20接到这起事故的报警。据警方调查,肇事车是一辆尾数为3的白色宝马车。民警当即通知了肇事车车主到医院接受调查。
等民警到医院,肇事宝马车已经停在那了。车上下来两个男青年,一个是26岁的泰顺县城人齐某,满嘴酒味;另一个是泰顺县筱村镇人吴某,他自称是肇事司机。
没过多久,吴某看到小女孩已经死了,就憋不住了,主动承认他是替人顶包的,肇事司机实际上是齐某。
经酒精测验,齐某系酒后驾驶。面对审讯,他供认了酒后驾车肇事的事实。昨天凌晨4时许,齐某被刑拘。
肇事者的父亲
可能是当地某交警队的教导员
王先生说,在严查酒驾的情况下,齐某依然酒后肇事。而据他所知,齐某的父亲是当地某交警队的教导员。泰顺是个小地方,大家相互之间认识。
对此,泰顺县公安局局长欧阳后照表态说,此案无论涉及到谁,都将严格、公正、依法处理。
目前事故原因和善后工作还在调查处理中。据都市快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