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花季女孩葬身酒驾宝马 司机事后逃逸还想找人顶包
浙江在线01月24日讯1月21日晚上,26岁泰顺小伙齐某酒后开着宝马车撞上了王某和他11岁女儿朵朵。撞人后,齐某不仅开车逃逸,而且还找人顶包。可怜的朵朵在转院中,停止了呼吸(本报昨日A8版曾作报道)。
昨天,记者从泰顺警方了解到,齐某的抽血检验结果表明,齐某当晚属于醉酒驾驶,齐某被泰顺公安局刑事拘留。与此同时,“顶包”者和指使者都处以治安拘留。
经查明,“顶包”者吴某(男,27岁,泰顺县筱村人)、指使者曹某(男,26岁,泰顺县筱村人)均同齐某系朋友关系,当晚曹某、齐某等十余人一同在某酒店吃晚饭,齐某在吃饭时喝了酒。吃完晚饭后,他们约定一起到城关快乐迪KTV娱乐。
齐某驾驶肇事宝马车途经城关城北路房管局门口与同向行驶的自行车发生追尾交通事故后,驾车驶离现场。
当晚,交警迅速查清肇事宝马车车主后,齐某为逃避酒后驾车被交警处罚,就打电话给曹某商量,曹某遂打电话叫吴某来“顶包”。
齐某和吴某到泰顺县医院,齐某对交警说是吴某驾驶宝马车肇事,交警当场对吴某抽血检验,细心的交警同时又对齐某也抽血检验。
在医院采血样一个小时后,吴某迫于压力,主动到交警大队向办案民警说明“顶包”真相。
交警部门根据该“顶包”行为的性质,将吴某、曹某二人移交泰顺罗阳派出所处理。吴某、曹某分别被处以6天、8天的治安拘留。
肇事者齐某,男,26岁,泰顺城关人,为独生子女,无业。父亲齐某,原系泰顺县交警大队四中队的副指导员,2009年3月起至今,下派到泰顺碑排乡大岗背村任驻村指导员。
肇事者齐某经采血送温州市公安局刑科所进行酒精化验,结果为:193.3mg/100ml(按国家标准,80mg/100ml以上为醉酒状态),系醉酒状态;交警部门对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