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宁波1月27日讯 (通讯员 周王雅 陈雷) 前两天,鄞州法院民四庭全体干警主动放弃午餐和午休时间集体加班,快速调解了原告宁波某车业有限公司诉被告艾某等111人的一批劳动争议系列纠纷案。
被告艾某等111名员工因原告车业公司停产并拖欠其工资,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机构裁决艾某与车业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车业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车业公司诉称,原告因经营困难拖欠被告等111人的部分工资是事实,但原告在各级政府的帮助下正寻求重组,重组完成即可复工生产,劳动合同仍可继续履行,如果双方就此解除劳动合同将严重影响企业重组的进行,最终于双方不利,故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由于正值年末,被告艾某等111职工因企业停工,且拿不到工资回家,情绪非常激动。鄞州法院受理案件后高度重视,民四庭立即展开案情调查,并开会讨论确定了“快速开庭、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确保在春节前结案”的办案原则。在案件庭审时,面对情绪激动的大批职工,承办法官一边详细解释诉讼风险,让被告清楚了解案件的审判情况,一边则积极引导劳动者和企业达成和解,共渡难关。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上午11时左右,原告与111名被告初步达成调解意向。随后,民四庭全体干警主动放弃午餐和午休,加班加点制作调解笔录及协议,最终在庭审当天下午1时前将111起案件全部调解完毕,法官公正高效的办案作风也赢得了原被告双方的一致肯定,111名民工终于可以安心回家过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