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23日讯记者昨日从舟山普陀卫生局获悉,普陀区已被省政府确定列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首批实施地区,这是普陀区继全省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地区后的又一个试点,也是全市唯一的省级医改工作双试点地区。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地区,将有效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据普陀区卫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要求,试点工作实施对象为所有政府举办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以及实行人、财、物一体化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重点开展6项内容: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实行零差价销售;实行网上集中采购;实行统一集中采购;实行统一组织结算和实行基本医疗保险优惠政策。
目前普陀区已做好了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将在2月25日如期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