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1日讯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可凭“成绩单”在宁波“安家落户”。昨天,记者从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落户工作会议上获悉,在江东区和余姚泗门镇两个试点地区,已有3名外来务工人员成功落户,全市范围的办理工作将在5月开展。
近年来,宁波在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方面作了实质性的探索。2007年底,我市出台《宁波市优秀外来务工人员户籍登记管理办法》,36名荣获“三种荣誉”的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在甬落户。今年2月5日,我市又出台了外来务工人员积分落户政策,让外来者得到善待、让优秀者得到优待的施政理念得到充分体现。
目前,宁波有外来务工人员349万。抽样调查显示,50%的外来务工人员愿意落户宁波,特别是在我市务工时间长、技能素质高、发展能力强的优秀外来务工人员以及80、90后的新生代外来务工人员落户宁波愿望强烈。
宁波的积分落户政策在国内是首创。《办法》设置了持证年限、工作年限、社会保险、居住条件、年龄身体、信用记录六项基本条件,设置了技术创新、职业资格、担任职务、素质提升、荣誉称号、社会公益和企业认可七项一级积分指标、并分解确定了二级指标和具体分值,同时在不同区域实行梯度政策。
根据试点情况,宁波外来务工人员积分落户政策初定在每年5月1日至31日集中受理,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及直属分局检查、审核材料后,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公告,决定准签与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