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台州3月15日讯(通讯员 朱利明)一位尚是“90后”的小姑娘,在网吧担任收银员的第二天,就做出了不义之事,拿了网吧的钱。近日,浙江天台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职务犯罪案件,一审判处周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去年5月中旬,周某应聘到一网吧做收银员。在第二天开始,她就发现网吧的收银系统存在漏洞,其中优惠充值系统可以由管理员任意设置。设置改动后,可以少交给老板收入,多出的部分则可以中饱私囊。而且周某认为自己的工资不高,辛辛苦苦一个月只赚750元钱,况且每天从收入中拿点小钱老板也不会发现。
就这样,从第二天开始,周某几乎每天都以改动充值系统的方式占有网吧的收入,一天少则几十元,多则几百元。到11月份事发为止,仅半年时间就占有了3万多元钱。
11月下旬,周某偷拿收入的行为被网吧负责人发现。由于偷拿的钱大部分已花掉,周某一时无法全部归还,就选择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后来周某的父母退赔了偷拿的钱。
庭审中,周某表示,她看到别人也经常偷拿网吧的钱,也没什么事,就学样了。
法院认为,周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网吧财物而且数额较大,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她在职务侵占时前2个月左右未满18周岁,而且退赔了侵占的全部钱,依法可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