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次性侵犯,吴某被张某强行拉到办公室时被监控拍下。
一场罗生门式的桃色闹剧正借助网络广为传播。
在近2年时间里,26岁的女职员吴某和54岁的董事长张某发生性关系超过30次(吴某自述)。3月28日晚,吴某在网络上用中英文双语发布题为“救救这个被老板长期蹂躏的打工妹”的帖子,称自己遭遇老板张某的长期性侵犯,贴出大量图片。
而老板张某在接受警方调查时说,吴某都是“自愿的”,并非强迫行为。
警方经过初步调查后认为,张某不构成强奸罪,并作出了不予立案的决定。
网帖称遭受两年“性奴”待遇
吴某在帖子里说,发帖是因为报案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无奈之举。
被指控的张某是温州一家太阳能公司董事长。2008年3月,毕业不满一年的吴某和男朋友一起来到温州,在这家公司做普工,生产太阳能电池片。
“一开始月薪仅800元。”吴某说,那时她每天的事情就是打扫卫生,感觉没什么发展前途。
5月的一天,办公室主任突然找到她,让她去办公室里当文员。对于公司的这个决定,吴某认为是她学历高、英语八级的缘故。
而事情就是从这时开始的:
“董事长张某,占有一半股份,在办公室没人时,他经常会过来拍拍我的肩膀什么的,俨然一位宅心仁厚的老板。
“可是,有一天下午,具体我记不清了,他说网络上不去让我去看看,我毫无戒心地去了,他开始抚摸我的背部,接下来发生的事让我惧愤交加,他的手开始在我大腿间游动……”
后来,“每隔一两个星期”,张某就“强迫”和吴某发生关系,“最多是在男厕所,其次是他的办公室卧室,还有几次是财务资料室。”
在学法律的叔叔劝说下报警
据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分局的记录,吴某正式向警方报案是在3月26日17时左右。
直接导火索是之前的3月21日,张某在董事长办公室试图和吴某发生关系:当时吴某正是例假第3天,“他蛮横地将我从办公座位上抱到他的办公室,我挣扎着蹲在地上,但还是被他抱起,我是那么有气无力任凭摆布……”
在发现吴某例假后,张某放她回到办公室,但随即又到她的办公室进行猥亵,“这一幕正好被我QQ上的好友拍了下来。对方是个印度人,是我最好的朋友,对发生在我身上的一切都一清二楚。”
在张某离开后,张某的堂弟(车间领导)正好过来,吴某一气之下给他看了自己收集在U盘里的图片。
“太难看了。”车间领导反而叮嘱她不要跟别人说,他会叫堂哥以后不要这样。
第二天,张某来质问她为什么把图片发给别人看,是不是想威胁他。
随后,吴某在QQ上把事情经过告诉一位学法律的叔叔,在叔叔的劝说下报警,并调取了当天公司的监控录像。
事发后曾试图花几十万私了
张某所在公司是专门从事光伏发电的技术研发、产品制造和销售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建筑面积26000多平方米,现有员工200余人,其中博士2人,高级工程师25人。
从昨天下午开始,张某的电话就一直处于无人接听或拒绝接听的状态。而公司门卫也以“所有的负责人都不在”为由,拒绝了采访。记者随后拨通了该公司总经理的手机,但他表示这是董事长个人的事情,不要问他。
吴某说,在她报警后,3月27日下午,公司一位陈姓副总曾经到宿舍做过工作,拿了些水果和方便面,说不要把事情搞大了,承认这事是张某的错,“公司最高领导不该开这样的玩笑。”
这位副总提出私了,说公司愿意拿出几十万元补偿。但被吴某的叔叔拒绝了。
当秘书被非礼是潜规则?
“打工妹也是人,要让禽兽老板绳之以法。”
“错就错在第一次遭到性侵犯的时候没有报警,而是选择了沉默和妥协。”
“被蹂躏这么多年,不报警或离开这家公司,说明主观意识上默许该行为存在,现在又出来发帖是否另有所图。”
……
吴某的帖子在网上迅速传播,在大量跟帖中,除了对张某的谴责之外,很多网友向吴某提出疑问:为什么持续两年时间都不报警?
2年里吴某一直隐而不宣。她说如果张某最后能罢手,她会不了了之。“我想拼命守住不让别人知道,张某就是利用我的这个心理多次得逞的。从最初的车间工人到现在,我的职业生涯才显出了点亮光。女孩子工作上想做出点成绩很难,换个工作还能好到哪里去?还不是从头开始。”
据警方调查,吴某认为当秘书被非礼是潜规则,到哪里都一样。
昨晚,吴某的博客上了锁。
警方:不构成强奸罪
昨天下午,温州公安局龙湾分局向媒体通报了这起案件。
在调查后,公安机关认为,从主观上看,证据不支持认定张某有违背妇女意志的故意;而从客观行为上,证据不支持、认定张某通过暴力或威胁手段及其他手段置吴某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境地而与其发生性关系。
理由是:1.双方连续发生性行为时间跨度长,自发生性行为以来,吴某一直没有报案,也没有对其他人说出被强奸的情况,直到最近被印度朋友拍到亲昵镜头后才报案。另外性行为大都发生在白天,且在工作时间,吴某具备自救和他救的时空条件,但其没有实施自救和他救行为。
2.在这么多次的性行为过程中,没有发生使吴某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暴力及威胁。同时,也没有证据证明张某利用职务上的权力在事前、事中或事后对吴某进行要挟。
为什么拍下艳照?对话当事人:吴某
记者:你和张某发生性关系的照片和视频是怎么拍下来的?
吴某:照片是我自己用手机拍的,在张某办公室的小隔间和厕所里都有拍。视频截图一部分是公司的监控里截的,另一部分是印度网友的QQ截图。
记者:为什么拍下来?
吴某:我用手机拍照也没什么明确目的,只是觉得以后可能有用。
记者:你在遭遇性侵犯时,有没有大声呼救?
吴某:好多次都是在周末,在他房间我大声喊,他还骂我傻,他说你喊,也没人听见,我喊救命,他还学我喊救命。
记者:有人质疑照片中,你好像搂着张某,是不是说明你自愿的?
吴某:由于照片是抓拍的,我不可能一直是强烈挣扎的样子,尤其在拍照片的时候。
记者:你觉得之前同事有发觉吗?
吴某:别人有可能怀疑或者看到,但不会有人敢说。曾经我问张某这么乱来不怕别人看到?张某留下一句,“谁敢说,除非不想干了。”
记者:你现在还有没有上班?
吴某:报警后,我和男朋友就没去上班了,但还没有正式辞职。反正在公司也呆不下去了。
记者:现在警方不予立案,你有什么打算?
吴某:我不想就这么算了,准备拿不立案通知书去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继续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叔叔建议我通过网络施加压力,现在事情闹得这么大,更不可能不了了之。
记者:这个事情对你和男朋友有什么影响?
吴某:社会压力越来越大,很多人支持我,也有质疑,包括对照片的质疑,我所写的、所经历的都是事实。
钱,能买到幸福吗?对话当事人:吴某男友
记者:你和女朋友是什么时候认识的?
男友:我们2004年读大学认识的,2005年在一起了。
记者:为什么选择到温州打工?
男友:我哥哥在温州,就过来这边找工作。到这个厂没几个月,女朋友调到办公室做文员,她英语比较好,国外客户过来了,让她去做翻译。
记者:你是什么时候知道这个事的?
男友:3月21日,女友下班回来说了这件事,她说,有件事不知道你受不受得了,我说不管什么你说吧,她就把U盘拿出来,上面资料都有,我觉得挺不可思议的。
记者:为什么过了这么久,她才告诉你?
男友:我也不明白。
记者:你对董事长印象怎么样?
男友:老板经常到工厂,车间去得很少,我没打过交道。
记者:女友有没有在你面前提到过老板?
男友:她刚从工厂调到办公室做文员时,说起过老板,说他像个慈祥的叔叔,很照顾她的,问寒问暖的。后来也就没提过他了。
记者:你觉得女朋友是个怎样的人?
男友:她太善良了,容易受人欺负。碰到该选择的时候,不知道怎么选择。
记者:你们有结婚的打算吗?
男友:有,今年或明年,现在就不知道了。
记者:你支持女友报警的吗?
男友:我是支持她的。报警后,公司领导都知道了,说私了,我们不同意。强奸罪是重罪,我们怎么可能私了,钱,能买到幸福吗?
都市快报 甘凌峰 金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