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10日讯 前天,由嘉兴市建委及嘉兴市各相关政府部门制定实施的《2010年度嘉兴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正式出台。
其中有一条新规定吸引眼球:凡是家庭成员中拥有汽车的嘉兴市民,将无权申请今年的经适房。而且《实施细则》中还特别指出,即使是今年1月1日(含)后把车过户掉的,仍视同有车。
该《实施细则》一出台,立刻在嘉兴坊间引起热议。
记者浏览嘉兴主要网站论坛上的留言后发现,网民们对这一新政,普遍持欢迎态度。
此外,还有细心网友留言说,他们经过网络搜索发现,出台专门规定禁止有车族申请经济适用房,嘉兴可能领全国之先。
隐性收入难识别,是否有车成“硬杠”
昨天下午,记者就《实施细则》中的这一新政,来到嘉兴市建委采访。
住房保障科科长王建华告诉记者,新政之所以特别针对有车族做相关规定,是因为目前我国公民个人财产透明度不高的缘故。
王科长说,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申请经适房的嘉兴市民家庭年收入必须低于或等于18184元。但目前的实际情况是,我国公民个人收入分为显性收入和隐性收入两部分,显性收入即工资性收入,这一点比较容易算清,但各种隐性的财产收入就不是那么一目了然了,有的家庭一年的隐性收入甚至超过其显性收入。
正是为了大致衡量出一个家庭隐型收入的多少,嘉兴有关方面经过慎重考虑,才把是否有车作为能否申请经济适用房的一个标准。
养辆车相当于低收入家庭一年收入
此外,嘉兴市建委一名工作人员也给记者算了这样一笔帐:按养一辆普通汽车来算,一年光保险费用大概就要4500元左右,加上每个月500元左右的油费,以及保养费、停车费、过路过桥费等相关费用,算起来一年差不多在1.5万元左右:“这几乎是《实施细则》规定的低收入家庭一年的经济收入了。”
这位工作人员说,一个如果真正低收入的家庭,是没有能力来养车的,所以,“有车族”的家庭收入,应该会超过申请经适房家庭的标准。
网友热议:以车养家的怎么办?
《实施细则》一出台,就在嘉兴市各大论坛引起热议。
记者发现,绝大部分网友对这一新政的出台都表示了赞同。一位网名叫“哇哇大哭”的网友甚至说:“开着宝马来申请经济适用房,就是对经适房制度的最大讽刺”。
此外,还有不少网友也在讨论,如何让每户家庭在申请经适房时候,让隐性收入也一起晒出来。
不过,因为新政采取了“一刀切”的办法,对所有有车家庭申请经济适用房都说“不”,这点也引起了一些网友的反对。
一个署名为“狠狠爱”的网友就发帖说:“我全家人都没有工作,且三代同堂,家里就我一个人以拉货养家,我算不算有车?新政规定似乎缺乏人性化的一面。”
不过,这样的“特例”,并没有得到太多人的赞同,网上还是叫好声居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