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联合召开视频会议,对认真贯彻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深入整治用人不正之风,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作出部署。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叶明在杭州分会场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明确任务,认清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严格遵照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于跃敏主持会议并讲话。
最近,中央办公厅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央组织部同步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
叶明指出,建立和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表明了中央对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干部要切实提高认识,自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深刻认识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匡正用人风气,巩固执政地位的重要意义,把它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贯彻落实好。
叶明强调,四项监督制度规定具体,要求明确,抓好贯彻实施,必须准确把握其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干部要按照今天会议的部署,采取专题辅导、典型案例剖析、知识问答测试等方式,抓好四项制度的学习宣传,正确把握内涵,务求吃透精神,确保四项制度入心入脑。要把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列入2010年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对照检查,整改提高,增强贯彻制度的自觉性和有效性。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成为本地区本部门自觉学习、严格执行、接受监督的表率。
叶明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按照制度规定,主动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协作配合,把四项制度落到实处。要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切实加大违规用人问题查处力度,做到及时发现、迅速查处、严格问责,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案件要及时查处,及时通报,以典型案件的查处推动责任追究制度的切实执行,以铁的纪律筑起防范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防火墙”。要以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把四项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以优良的作风推动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增强执行效能。
于跃敏对全市组织系统贯彻实施好四项监督制度提出要求。她说,要认真学习,把四项监督制度作为近期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入党校和行政学院主体培训班次的课程,组织学习测试,举办知识竞赛,加强各种宣传,做到领导干部熟悉、组工干部精通、人民群众了解。要突出重点,把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贯彻与各地采取的提高组织工作群众满意度的各项措施结合起来,抓好工作落实。要严肃查处,对“一报告两评议”和《干部任用条例》等法规检查中反映的选人用人问题,一件件核实、查处,做到实报必查、查必有果、查实必纠;要更加主动地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合力推进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她说,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担当重大职责,必须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带头落实制度要求,努力为党委选人用人把好第一道关。(记者 潘一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