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11日讯昨天,温岭一读者来电:温岭石塘镇某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酒后驾车撞人,将一个抱小孩的行人撞死,孩子受了轻伤。
记者核实。出事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为温岭市石塘镇渔业办公室主任陈某。目前,陈某已被刑拘。
据了解,5月5日晚上8点左右,陈某在温岭松门镇吃完饭后,驾驶轿车从松门回石塘。途经林石线松门松南村路段时,和一个怀抱小孩的行人发生碰撞。
事发后,陈某并没有在现场等待交警来处理事故,而是开车驶离了现场。
被陈某撞倒的是一名28岁男子,江西人。当时,男子正抱着3岁的孩子路过事发路段。被撞后,男子与孩子被送到附近医院,但男子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小孩轻伤,现已无大碍。
这几天,陈某家所在的石塘镇居民一直在议论纷纷。有居民说,当晚陈某回到家中,把家里的电话线拔掉,并把自己和家人的手机关机,然后睡觉。但是,由于越想越怕,第二天,陈某终于忍受不住内心的煎熬,到交警队自首。
由于记者无法联系到陈某本人与其家人,居民的议论无法得到证实。但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警方正在四处寻找肇事司机时,陈某确实自己来到松门交警中队自首。
交警称,事发后现场只留下一摊血迹和一些散落的车辆碎片。陈某自首后,经痕迹对比,其驾驶的轿车破损处与现场散落的车辆碎片确实相吻合。
昨天,记者从温岭市交警部门获悉,陈某是否酒后驾车、体内的酒精含量如何?其检验结果还没出来。
据石塘镇政府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石塘镇还没有书面文件表示对陈某进行撤职处理。“最后怎么处理还没那么快有结果,他的工作只能先由别人代替。”(台州晚报 姜宏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