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12日讯昨天,他因酒后驾驶被处以扣留驾驶证3个月、记12分、罚款500元的处罚。
前天晚上8点40分左右,家住余姚的唐某驾驶一辆小型客车,行驶至环城南路和丽园南路交叉口时,被正在环城南路设卡检查的交警拦住。
当车子行驶至丽园南路交叉口时,与相对方向一辆出租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唐某并没有停车处理,而是猛地向右打方向盘,企图再次逃逸,却不想车子方向失控冲上路口西北角的花坛,又撞上一辆正在路边等红灯的电动自行车,造成电动车车主受伤。
唐某继续向西往环城南路方向逃逸,但车子开出没多远,最终交警拦截。随后,唐某做血液酒精含量测试,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据唐某交代,当天晚上6点左右,他在家里喝了一瓶啤酒和一小杯白酒,睡了一觉后驱车前往鄞州布政。
目前,唐某肇事的这两起事故还在调查处理之中,一旦认定是逃逸事故,他不仅无法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还将面临吊销驾驶证的严厉处罚。
东南商报记者 张贻富 通讯员 滕耀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