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4月17日国家房产调控政策影响,房产买入一方申请贷款有困难,原先已经达成的二手房交易合同难以继续履行,这种情形应该如何处理? 5月7日,在舟山定海工商“12315”申诉举报中心的协调下,这起合同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买卖双方、中介方各自退让一步,交易合同停止履行。房屋买卖当事人特意给本报打来电话,对“12315”顺利处置这起房产交易复杂情形,表示感谢。
据了解,这起二手房买卖合同成立时间在今年4月上旬。房屋成交价格为59万元,当时,买入方向房东支付了5万元购房定金。由于4月17日国家出台房产调控政策,购买第二套以上房产申请贷款受到严格限制,买入方因此无力再支付房款,买卖双方由此起了争议。当事人将这起房产交易纠纷向定海工商部门咨询。定海工商“12315”申诉举报中心主任金芳在了解事情原委后,建议根据实际情形,双方协商解决。最终,达成这样的协议:房东退还1.5万元购房定金;原定5000元中介费实际支付3000元。买入方、卖出方、中介,三方握手言和。
定海“12315”申诉举报中心主任金芳说,这起房产交易纠纷具有一定典型性。由于国家房产政策变动,导致原来订立的二手房合同继续履行有困难,当事人应尽量本着实际情况,友好协商,争取和平解决。(徐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