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5月25日讯(记者 黄宏 通讯员 吴晖)去年1月至今年4月,我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等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16242件,涉案人数为186448人,依法对10270人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这是记者今天从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了解到的。
据了解,去年1月至今年4月,我省检察机关还对4391人作出了不起诉决定;未成年人中犯罪、初犯、偶犯和轻微犯罪,我省检察机关也慎用逮捕措施、慎重提起公诉。其中,不批准逮捕4862人,相对不起诉3902人。
但对社会危害性大的重罪案件,检察机关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坚持“从重从快”原则,去年1月至今年4月,共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896起,涉案人数为2842人,其中法院已审结825件,涉案的1872人均被有罪判决。
此外,我省检察机关还加强了法院刑事审判的监督。去年以来,共对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400多件,目前法院已审结335件,改判127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7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