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27日讯今年61岁的林妈妈是象山人,在结束了一段婚姻后,独自带着一对儿女生活,过得比较清苦。
1995年,在朋友的介绍下,林妈妈认识了比她大两岁的老赵。老赵的妻子多年前去世,一个人带着两个女儿、一个儿子(小赵)生活,办了个小厂。
林妈妈见老赵实在又能干,交往一段日子后,两人就生活在一起,但一直没领结婚证。未成年的林敏也跟着林妈妈住进了老赵家里。
每天忙完回到家,老赵都能吃到林妈妈做的可口饭菜,心里乐滋滋的。和林敏同岁的小赵,也放下最初的敌视和冷淡,接受了新来的妈妈和妹妹。
高中毕业后,林敏进了药房打工,小赵去了一家机械厂打工,家里的小厂则由两个姐姐帮忙打理。
时间一长,温婉文静的林敏对小赵产生了感情,有事总会和他商量。两人的关系一天比一天好。
转眼到了适婚年龄,林妈妈分别为两人张罗婚姻大事。这下两人急了,都不肯接受父母安排去相亲。
“可兄妹结婚,别人会怎么看呢?”小赵只能将苦恼埋在心里。这些,都被小赵的姐姐看在眼里,她偷偷告诉了父母。
“亲上加亲,更好。”父母不仅没有反对这桩美事,反倒撮合两人在一起。2002年,小赵和林敏两人登记结婚。
不久后,小赵和林敏的女儿小雯出生,家里多了很多欢声笑语。可是,平静的生活在去年被打破了。
去年,小赵的两个姐姐得知,林妈妈给了亲生儿子一大笔钱,办婚礼、买房子。两人因此有了情绪,对林妈妈和林敏的态度冷淡了很多。
老赵见女儿不高兴了,唠叨了老婆几句,双方为此发生争吵。可是,心疼儿子的林妈妈看儿子生活条件不好,还是常瞒着老赵给儿子塞钱。老赵知道后,夫妻俩爆发了更大的争吵。
去年年底,林妈妈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并对财产进行分割。
有了家庭风波后,小赵对林敏也不理不睬了。下班回家后,家务不干,对女儿也不关心,夫妻形同陌路。
“女儿生病挂盐水,他也不过来看看。”林敏感觉日子没法过下去了,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并提出女儿由其抚养,小赵支付抚养费每月600元。
昨天,象山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由于双方就财产问题协商不下,法官没有当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