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28日讯没有鲜花掌声,没有西装革履。在昨天的被告席上,曾笼罩着公司董事长、市县两级人大代表、三门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诸多光环的杨曙忠,身着一件橘黄色的马甲,以被告人的形象出现在公众面前。
这名在三门县权钱皆丰的成功人士,因为4月5日的一次醉驾,造成了4死6伤的严重后果,昨日,他被起诉的罪名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这也是我省首例以此罪名进行起诉的醉驾案件。
在昨天2个多小时的庭审过程中,杨曙忠在庭上多次痛哭着鞠躬谢罪。
他曾胆小,没上过高速;那天胆大,醉后开车
4月5日晚,杨曙忠驾驶的宝马车高速狂奔193米,其间共撞上机动车2辆,电动车5辆,黄包车1辆,造成4人死亡,6人受伤。
昨天,法庭上的杨曙忠自曝平时很少开车,就算开车也非常小心,开得很慢:“一般都是由驾驶员开车,我自己开的情况非常少,我其实连高速公路都没有上过。”
不过,杨曙忠也承认,4月5日晚上,“我离开时是一个人,当时觉得自己头脑蛮清醒,以为回家就那么点路,慢慢开能开回家,喊驾驶员来开太麻烦,所以就自己上路了。”
杨曙忠说,从方都大酒店回家,开始开得非常慢,但到后来酒劲上来,自己完全丧失了意识:“所以车子开得很快都不知道了。”
喝了三两洋酒,撞死四条人命
出事当晚,杨曙忠陪几位朋友在方都大酒店用晚餐,当时开了4瓶“XO”,但他只喝了3两左右。
“我自己只喝了3两不到的洋酒,还有部分我已经悄悄倒到桌底下去了。”杨曙忠说自己那天的“状态”很不好,“平时状态好的时候酒量很不错,白酒能喝掉七八两不醉,但那天人很疲乏,再加上对洋酒的劲道把握不准,所以后来醉得不省人事。”
杨曙忠在撞车后已醉得一塌糊涂,以致民警将其带走都没有知觉。
“等我稍微有点知觉时,发现自己已经被关在派出所了。当时还在想,自己只是刮擦了别人的汽车,派出所怎么就把我关起来了呢?当时我还很生气,借着上来的酒劲,对民警态度都很不好。”杨曙忠昨天回忆道,直到天亮自己完全清醒以后,才知道自己闯下了大祸。
一旦罪名成立,最少10年徒刑
昨天的法庭上,公诉机关提供了证人证言、监控视频、照片、笔录等9个方面的证据控告杨曙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据此,公诉机关请求法庭判决此项罪名成立,判处杨曙忠最低10年有期徒刑,最高死刑的处罚。
“假如能用我的生命去换回这些无辜死者的生命,我会毫不犹豫地去做。”在法庭上,杨曙忠泣不成声,停顿了十多秒钟,稍微控制一下自己的情绪后,他继续说:“我对不起这些死伤者和他们的家属,无论最后如何判刑,我都会认罪。”
昨天庭审现场座无虚席,10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媒体记者旁听了该案的庭审全过程。庭审现场辩护人与公诉人在杨曙忠量刑方面展开了激烈辩论。
因该案案情相对复杂,合议庭将在充分考虑控辩双方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合议,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后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