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04日讯记者今日从市贸易局获悉,昨天,商务部、财政部、环保部三部委联合发布《家电以旧换新推广工作方案》。《方案》决定,自2010年6月1日起,将家电以旧换新实施范围逐步扩大到全国,补贴标准不变。本次以旧换新政策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宁波282个家电以旧换新网点将继续为市民服务。
据记者了解,实行家电以旧换新的品种主要包括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五类。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包括家电补贴、运费补贴以及拆解处理补贴。额度为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并设最高补贴限额。
今天上午,记者采访了正在北京参加全国家电以旧换新会议的市贸易局营销管理处处长陈长新,他对记者说,截至5月31日,宁波共收回旧家电29.8万台,新销售家电30.6万台,拉动消费16亿元,成绩斐然,名列全省第二。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延长后,宁波282个家电以旧换新网点将继续为市民服务。
宁波晚报记者 徐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