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18日讯6月30日前,宁波市将启动新一轮廉租住房扩面工作,保障对象的收入线将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5%放宽至60%。与此同时,宁波结合旧住宅区改造,建立起了以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限价房为主要内容,非成套房改造和老小区整治同步推进的“租、售、改”三位一体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我市保障对象的住房和收入标准在全国同等城市领先,也高于省内的其他城市。”市建委主任郑世海告诉记者,2002年至今,我市已经累计提供各类保障房源(含拆迁安置房)18943套。
先后建设14个小区
“保障性住房主要以新建为主。”市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办公室(市经房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02年开始,我们陆续在海曙区徐家漕、江东区陆家、江北区谢家和洪塘等区域,落实了大批保障房源建设用地,先后实施了14个小区建设,建筑面积近188万平方米,已累计提供保障房源(含拆迁安置房)18943套。”其中,作为保障住房销售(包括低收入家庭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住房)10165套,廉租住房132套,城市拆迁安置房7829套。
2002年,首期启动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是关爱小区和广厦怡庭小区,2003年下半年则启动了陆嘉家园(拆迁安置地块)的建设。“2004年,为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市经房办创新性地实施了限价商品住房的建设。”该负责人说,此后,相续实施了海曙阳光家园、阳光天地及江北三和嘉园、宁馨园、春晖佳园小区的建设,总建筑面积51.6万平方米,房源5546套。
2005年,市经房办启动了洪塘保障住房项目的建设,该项目总用地面积为92.9公顷,分8个地块,保障住房地块占了7个,总建筑面积约90万平方米。其中,7号地块规划为公共租赁房项目,拟建公共租赁房11万平方米,房源2000余套。“目前,我们正在抓紧开展前期工作和地块内拆迁企业搬迁工作,计划年内开工建设。”该负责人说。
属地负责市区联动
与此同时,2008年来,我市实行了住房保障“属地负责,市区联动”的管理体制和推进机制。根据《宁波市2009~2011年住房保障规划》,三区政府也积极落实保障房源的建设。其中,海曙区实施了水岸花园项目建设,总建筑面积8.16万平方米、1158套,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今年拟开工建设高桥蒲家项目,总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约1100套;江东区实施了泰和雅苑项目的建设,总建筑面积10.76万平方米、972套,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今年拟开工建设陈婆渡项目,总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1200套;江北区实施了应嘉丽园项目一期的建设,总建筑面积8.83万平方米、962套,目前正在主体施工阶段。今年拟开工建设二期,总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635套。
东南商报 林伟 吴培均 樊丽渊